今日(31日)是 8.31 太子站事件兩周年,當晚被捕教育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梁耀霆早前成功入稟法庭,取得當晚站內的閉路電視片段。不過,他今日向《立場》表示,考慮到案件的勝算及使用的資源,已放棄向警方索償,「與其將錢駛係呢度(民事訴訟),不如用係其他有需要的人」。

他解釋,過去一年多,眼見多宗法庭案件判決,自己對法庭的信心大減,加上片段對自己案件的作用沒想像中那麼大,考慮到勝算與資源的運用不合比例,終決定放棄以民事訴訟警方索償。他續稱,自己因家庭狀況不獲法援,當時又憂慮 612 基金「唔知幾時俾人整治」,而基金最終宣佈停運,認為「與其將錢駛係呢度(民事訴訟),不如用係其他有需要的人」

梁耀霆去年 3 月取得當晚太子站及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但在法庭命令下,不能將片段複製及發布,甚至不能形容片段內容,因此說話一直小心翼翼。他坦言,最初申請索取閉路電視片段主要是出於公眾期待,自己的確有想過,如片段內有內容是公眾應該有權觀看,公眾利益會比個人法律風險重要,但「結果係我冇咁做到」。他稱,「好多人 expect 拎住片嘅人會出嚟講『831 打死人』,但好抱歉,我唔係一個咁嘅人。」

無論如何,他形容 831 事件是警察無理衝入地鐵站,用過分武力襲擊大批市民,亦涉及無理拘捕,而至今無論警方、政府都無辦法令任何人有滿意答案。

兩民事訴訟已終結

另一位 8.31 事件傷者 Simon 早前亦向《立場》表示,由於面對龐大的個人壓力及無力感,加上過程漫長,決定終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的民事訴訟(相關報導)。換言之,兩宗外界所知的民事訴訟均已終結。

警拘 69 人 8 人被檢控 60 人已「踢保」

另外,警方今日回覆查詢時表示,在當晚拘捕  64 人,事後再拘捕 5人。69 人分別涉及非法集結、刑事毁壞、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禁錮等,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丫叉、鐳射筆、汽油彈等物品。當中有 60 人已拒保候查,1 人正保釋候查,另外 8 人遭正式檢控,分三宗案件處理。

首案 33 歲文員被控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器具罪成,判囚 1 年及罰款 5000 元。另一名案發時 13 歲的男童,被指於當日在旺角堵路,後於太子站月台內遭截停,搜出自製燃燒彈及打火機。他早前承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遭判入教導所。

餘下 6 名被告則被控暴動,其中王茂俊及 20 歲女學生缺席聆訊,被發拘捕令;一人擬認罪,11 月正式答辯;另外三人排期明年 10 月 24 日開審。

至於就 831 太子站事件接獲的投訴數字及調查情況,警方指沒有備存相關數字。翻查監警會在今年 5 月的審視報告,警方僅接獲一宗須匯報投訴,關於警員在太子站內處理一名記者的手法,另有 8 宗無需提交監警會的須知會投訴,分別涉及不當使用武力、警方在太子站內的處理手法、有關妨礙救護主任進入車站、在月台上過度使用武力以及更改受傷人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