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2 沙田

前年 9 月 22 日,大批示威者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聚集,隨後演變為警民衝突。一對情侶及一名男子被控暴動、阻差辦公等罪,案件今( 31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追截第三被告的時任警署警長譚偉君供稱,第三被告當日身穿綠色上衣、黑色長褲,位於人群最前方,故在驅散行動開始後上前一手捉著他。譚形容被告身形「大隻」、「佢應該做開gym」,並指他不斷反抗,三度以警棍擊打其大腿後才停止掙扎。

警:被告被截停後不斷反抗

追截第三被告黃溢霖的時任警署警長譚偉君供稱,當日下午 5 時半與隊員抵達沙田區候命,其後從通訊機得知好運中心外有示威者集結及縱火,奉命進行掃蕩。譚表示,當時馬路上有 3 個路障,中間的路障已起火,前方有百多名黑衣人佔據馬路,不停有人大喊「黑警」,甚至向警員方向投擲水樽、石頭等物。

譚續指,他與隊員越過第 3 個路障後,目睹身穿綠色 T 恤、黑色長褲的第三被告位於人群的最前方,與他距離最近,只有約 20 米左右。由於聚集人群未有撤退,警方隨即驅散,譚稱當他聽到後方的同袍喊「go go go」,遂向前衝並命令示威者「即刻走開!你哋即刻走!」,而第三被告調頭逃跑時被其他示威者阻擋,譚故上前一手捉著第三被告。

譚指,第三被告不斷掙扎反抗,試圖推開他,因此三度發出警告並以警棍擊打其大腿,最終被告停止掙扎,坐於地上,譚亦停止使用武力。未幾,有另一警員上前協助,譚簡略交代被告涉干犯非法集結後離開,繼續觀察周遭環境。

現場片段拍到第三被告 警形容被告「好大隻」

控方播放《有線新聞》片段,譚指片段清楚拍攝到第三被告被截停後的位置,並稱被告當時攜有黑色背囊,頸部有一塊用作掩埋口、鼻的「個啲mask」。法官謝沈智慧聞言問到,「啫係人哋滑雪一塊拉上嚟個啲啊?」,譚同意,並指該類似滑雪用的圍巾上印有花紋。被問及被告的身形,譚稱「佢應該有做開gym」、「大隻」。

另就《立場新聞》的片段,譚指片段顯示人群正向前行走,畫面右下方有一名男子外形與第三被告相若,該人同樣身穿綠色 T 恤、黑色長褲,背著黑色背囊,形容其左手手臂「好大隻」。代表第三被告的大律師指,將就此片段提出爭議,但他今午身體不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早續審。

陳樂怡( 24 歲,售貨員)、周錦威( 23 歲,工程師)以及黃溢霖( 43 歲,地產經紀)同被控於 2019 年 9 月 22 日在沙田好運中心外參與暴動。周另被控在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及阻差辦公兩罪,涉及一個鐵鎚、一把鉗和一支螺絲批;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 58483 。

案件編號:DCCC 2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