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選舉】選管會澄清投白票不違法 呼籲選民善用手中一票選擇心儀名單
澳門立法會選管會主席唐曉峰今日(1 日)受訪時表示,進入競選宣傳期至今,共接獲四宗查詢或投訴個案,涉及四個候選組別,當中兩宗分別已轉交廉署和司警局調查,另外兩宗則涉及違規張貼海報。對於網上流傳選民投白票或涉及刑事罪行,唐曉峰澄清投白票不會構成刑事罪行,投票是不記名進行,選民有權自由決定投票意向,「既然有權又點會係刑事」,他呼籲選民善用手中一票選擇心儀名單。
DQ 民主派影響選舉可信性?選管會不置可否
今屆選舉民主派全被 DQ,有傳媒質疑影響選舉的可信性,唐曉峰並無正面回應,僅稱選管會一直依法進行選舉工作。至於今屆選民是否投票意欲低?他表示目前難以判斷,「一日未到 9.12 仍然未知」。
宣傳品左右選民投票意向可構成賄選
澳門廉政公署早於 8 月 23 日已建議各個候選組別所屬的社團,暫緩舉辦非緊急的福利活動,避免「瓜田李下」的情況出現,惟候選組別「澳粵同盟」所屬的江門同鄉會在同月 29 日仍堅持派發禮品包,更宣稱派發的只是「不值錢的宣傳品」。
記者問及宣傳品價值有否限制?唐曉峰表示選舉宣傳品的支出須列入選舉帳目,各候選組別須在選舉後提交詳細選舉帳目,開支不可超出行政長官批示規定的 354.9 萬澳門元,否則須負上相應責任。他又指若有關宣傳品價值高昂,或能左右選民的投票意向,則會構成賄選。
有傳媒關注江門同鄉會本身有申領澳門政府資助,但其為候選組別派發的禮品包僅「會員限定」是否不公?唐曉峰僅回應稱若社團有依法申報,以及在沒有違反《選舉法》的前提下,任何候選組別都有權進行競選宣傳。
投票日再派早餐廉署或會介入調查
去屆選舉投票日鬧出「早餐事件」,日前選管會和廉署也提醒候選組別不應派發食物,被問到投票日(9 月 12 日)當日假如再有候選組別派發早餐或其他食物是否違法,唐曉峰指廉署日前已提醒各候選組別避免「瓜田李下」情況,若投票日出現派發早餐或禮品等懷疑賄選情況,相信廉署會介入調查。
原刊於《愛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