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律師丘律邦否認法院外阻差辦公等 3 罪 證人涉法院職員 9.29 審前覆核
「47 人案」今年 3 月進行保釋聆訊,其中一名辯方律師丘律邦要求進入已落閘的法院時,被指表現不合作,拒絕出示身份證,並與在場警員發生爭執。丘律邦今(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阻差辦公等 3 罪,控方透露有 9 名證人,辯方表示需傳召當中 5 人出庭作供。另外,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證人包括西九法院職員,認為在公開公正的基礎法律原則下,控方可考慮在其他法院處理本次審訊。案件押至 9 月 29 日審前覆核,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丘律邦(34 歲,律師)是伍展邦律師樓律師之一,早前 47 人案提訊時分別代表趙家賢、鍾錦麟、楊雪盈、劉偉聰、劉澤鋒等 9 人。
他被控故意阻撓警務人員、拒絕或故意忽略服從警員命令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共 3 罪,指他於 2021 年 3 月 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故意阻撓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拒絕或故意忽略由警員或督察以上級別作出或發出的命令,以及未能按警員規定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案件編號:WKCC29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