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於今年 3 月販毒及製毒,被控 3 項販運及製造危險藥物罪,目前還押,案件今早 ( 2 日) 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律政司代表於庭上透露,負責案件的化驗師於 7 月下旬離港赴英國,目前未返港,未能依時提供毒物化驗報告。由於化驗師 9 月初才回港,加上返港後須隔離,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 10 月底再訊。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質疑,案件因化驗師離港進度滯後,對已還押多月的被告不公,斥責「係咪要怪被告自己唔好彩?」,又指「我喺呢行三十幾年,係第一次聽到(這種情況)」。

羅德泉押後案件至明日( 3 日)下午二時半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下令案件負責人,不論是隸屬警方、律政司或其他部門人員出庭交代,「點樣令單案可以公平公正咁處理到」。

案件今年 3 月首次提堂

根據法庭文件,本案於今年 3 月 4 日首次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唯未清楚被告從何時起還押。記者庭後追問律政司代表,對方以事忙及「點記得」為由,拒絕透露被告還押了多久。

被告鄭一鳴(41,無業),被控兩項「危險藥物的販運」及一項「危險藥物的製造」,案情指他於 2021 年 3 月 3 日,在香港新界打磚坪街一處工業大廈內非法製造及販運危險藥物。被告目前正還押看管,他今早未有向法庭申請保釋。

控方指化驗師赴英 9月返港須隔離 

律政司代表今早向法庭陳詞,指負責本案的化驗師,因為於本年 7 月下旬離港赴英國,預計 9 月初才會返港,加上返港後仍需檢疫隔離,未能如期提供毒品化驗報告,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 10 月底處理。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隨即追問律政司,是否即本案自上次於 7 月 8 日提堂後完全沒有進展,「7 月 8 日之後都無做過嘢?」律政司確認。

官斥「係咪要怪被告自己唔好彩」

羅德泉質疑做法對還押的被告不公,「當事人就俾人困住幾個月?你同佢講聲唔好意思就算?」,「個化驗師知唔知有個人俾人困住等緊佢?」「係咪要怪被告自己唔好彩?」羅直斥:「我喺呢行三十幾年,係第一次聽到(這種情況)」。

律政司代表僅表示,警方事前未獲知會化驗師會離港,暫時未能確認該名化驗師屬於哪個部門,或對方於 7 月下旬離港的原因。

羅德泉指,知道律政司掌握資料有限,下令押後案件至明天( 3 日)下午再開庭處理,並要求案件負責人,不論是警方、律政司或其他部門代表,出庭交代及提出解決辦法,期間被告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WKCC8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