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鄭念慈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陳恩發涉去年在港鐵車廂內偷拍女子裙底,手機內藏有多張裙底照,早前被判兩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成,今(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接受精神科或心理治療。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一般不會判處社會服務令,但考慮到被告背景、重犯機會低等,且有真誠悔意及已還押近兩周,所以作此判決。

辯方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背景正面,事發後亦有嘗試尋找心理人士協助,感化報告亦顯示被告有悔意。而被告被還押約14天,已明白牢獄之苦,加上被告及後仍要面對僱主、專業團體就事件的處理,故希望法庭可網開一面,以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

裁判官鄭念慈指,被告是已婚人士,有一名7歲女兒,太太亦是醫生。鄭官認為,被告因夫妻關係不是十分理想,以及工作壓力等心理問題而犯案,但強調此種案件被告多涉及心理問題,並非輕判理由;而被告身邊有家人、同事、教會牧師等,原有很多機會及早處理有關問題,但至案發前一直未正面處理。

官:已找專業人士協助   重犯機會低

裁判官指,被告不認罪下經審訊後被判罪成,一般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但他表示,被告在感化官和心理學家面前承認事件。他考慮到被告背景、過往無刑事紀錄、有穩定職業、已尋找專業人士協助,而重犯機會低,被告亦表明願意接受較建議長時間的社會服務令,顯示其有真誠悔意,加上已還押近兩星期,故判處 240 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需要定期接受精神科或心理治療,兩項控罪同期執行。

電腦藏數千張腳部或裙底照

被告陳恩發(49歲,醫生)被控被控兩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指他於2020年7月2日,在港鐵佐敦站往油麻地站的車廂內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用手提電話拍攝2名女子的裙底相片。警方隨後在被告電腦內,亦搜出數千同類腳部或裙底照。被告早前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

案件編號:KCCC34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