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前年 11 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巿民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被困校內的示威者 ,爆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案發時 17 歲的男生早前承認在旺角參與暴動,今(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法官指,警察驅散時沒有離開的示威者,未必一定是留守抵抗,有可能是不知所措,亦可說參與暴動的人毫無默契,無組織可言。法官認為被告「並非好勇鬥狠,無事生非的人」,只是深受社會氣氛影響,想為社會出一份力,但一念之差而違法,最終判囚 30 個月。

暫委法官許肇強判刑時指,本案背景源於警方封鎖理工大學,網上有人號召分散警力。法官稱,相信在場的人士是響應網上號召,並非早有預計。此外,當日在前線的百多名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磚頭和汽油彈,但不屬於大規模暴動。

官:警驅散沒離開不一定是抵抗 可能是不知所措

法官指出,當警方驅散人群時,大部分示威者四散,前線只剩下約 20 名示威者沒有離開,包括被告。警方再接近時,只餘下三人未離開,警方追截只拘捕到被告,由此可見沒有離開的人,未必一定是留守抵抗,有可能是不知所措,亦可說參與暴動的人毫無默契,無組織可言。

法官續指,本案發生在凌晨時分,非繁忙時段,當時交通流量不高,造成的滋擾不算大。除了一幅廣告牌著火,無其他財物損失,無市民和警察受傷。此外,被告當時除了為前線示威者一員外,沒證據證明他是領導者或號召者。

2019.11.18 油尖旺一帶大批市民聲援被困理大的人(立場新聞圖片)

老師求情指被告努力不懈讀書

法官稱,被告呈交 15 封求情信,除了母親和胞弟撰寫信件外,法官特別讀出被告數學老帥的求情信,指有多位老師為他求情,表揚被告承受本案壓力仍不放棄、努力不懈讀書。法官又指,被告運動表現出色,積極參與課外活動,於 2020 至 2021 學年排名全班第一,操行為 A-,獲公開大學兩個高級文憑課程錄取。法官認為,被告是一名有上進心、有目的、有理想、有抱負的年青人。

官:被告非好勇鬥狠無事生非

法官以監禁 4 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後減至 32 個月。法官續指,被告並非好勇鬥狠,無事生非的人,只是深受社會氣氛影響,想為社會出一份力,但一念之差而違法。法官相信被告已深得教訓,考慮到被告有家人支持及其良好背景,酌情再扣減兩個月刑期,最終判囚 30 個月。

被告賈鈞善(18 歲,學生),被控暴動、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4 罪。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旺角彌敦道近咸美頓街的公眾地方參與暴動;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電筒棍和一支斷掉的行山杖;攜有一支扳手,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以及管有一罐白電油,意圖損壞財產。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另外 3 罪存檔法庭。

案件編號:DCCC 82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