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化驗師離港須押後案件 販毒案主管今稱化驗師沒離港 「工作繁忙撈亂咗」
一名男子涉嫌於今年 3 月販毒及製毒,被控 3 項販運及製造危險藥物罪,目前還押。案件日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時,控方稱負責案件的化驗師於 7 月底離港赴英國,仍未返港,目前尚欠化驗報告,故無法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要求案件負責人今(3 日)交代事件。警方案件主管今解釋,化驗師沒有離開香港,解釋稱「一時工作繁忙關係,撈亂咗另一單案的Chemist (化驗師)」。
案件主管稱工作繁忙「撈亂咗」
控方昨日表示,負責本案的化驗師於本年 7 月下旬離港赴英國,預計 9 月初才返港,加上返港後需檢疫隔離,未能如期提供毒品化驗報告和錄取口供,故律政司一方未能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案件至 10 月 13 日再訊。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當日連番質疑做法對還押的被告不公。
事隔一日,本案案件主管親身到庭解畫,澄清化驗師從未離港,只是當主控官致電詢問案件進展時,她「搞錯咗另一位」。裁判官驚訝問:「化驗師根本無離開過?」,案件主管確定,並指自己「一時工作繁忙關係,撈亂咗另一單案的 Chemist (化驗師)」。案件主管強調,化驗師與警方一直有聯繫,但鑑於案情複雜,故至今仍未為化驗師錄取口供。
化驗師亦親身到庭交代事件及講解化驗流程。他稱本案涉製毒,化驗一般需時一個月以上,他已呈交初步報告予上司,亦會優先處理本案。
官強調非想處理是否有人失職
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多番強調,他不是想處理過程中是否有人失職、「差池」和拖延,這亦非他的職能,最終將案件押後至 9 月 30 日再訊,被告須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WKCC8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