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頭角時昌迷你倉大火(資料圖片,攝於2016年6月23日下午)

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約 108 小時始救熄,奪去兩名消防員的性命。死因研訊今(7 日)續,法庭展示當年一份涉案迷你倉的巡倉報告,指三樓至七樓欠缺俗稱「貓燈」的應急照明燈。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指該些樓層曾改動間隔,故有設備欠缺,亦不清楚「貓燈」數量,「一盞都叫有啦,足唔足夠咁解」。呂在代表消防處的大律師詢問下,更稱「欠缺唔係一盞都冇」。案件明天續審。

呂國榮今早又否認阻止下屬報警,強調報警是在場人士決定,「唔通我叫佢唔報警,佢真係唔報警咩?」、「我有話『等埋我』,冇話等埋我先報警呀嘛」。(另見報道)

2021 年 9 月 7 日,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就迷你倉大火死因研訊作供。

時昌迷你倉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供稱,每周巡倉三次,每次須填寫「巡倉簿」、檢查清單,以及每月一次的巡倉報告;如發現設施損壞,須在公司雲端填寫維修報告。呂表示有文件存放在三至四樓,因火災燒毀,部分文件則儲存在電腦,惟他指系統曾遭黑客入侵,加上忘記帳號和密碼,已遺失部分不太重要的文件。

經理同意「貓燈」數量或不足夠

根據 2016 年涉案迷你倉的巡倉報告,曾提及三樓至七樓欠缺俗稱「貓燈」的應急照明燈。呂解釋該些樓層曾改動間隔,故有設備欠缺,亦不清楚這是否屬於標準設備。他稱:「一盞都叫有啦,足唔足夠咁解」、「我哋唔知要放幾多,公司冇要求我要有呢樣知識」。

代表消防處的大律師伍健民就上述事件詢問呂,其意思是否等於同意樓層沒有安裝「貓燈」;呂表示「欠缺唔係一盞都冇」,但同意「貓燈」數量可能不足夠。

呂在伍的詢問下,同意不清楚消防喉轆長度、能否伸展至每個單位。他指案發後仍有參與迷你倉的間隔改動,有跟從新的消防指引,即倉內走廊須闊 2.4米、如使用防火物料則可闊 1 至 1.2 米,表示位於青衣及新蒲崗的迷你倉有闊 2.4 米的走廊。

經理稱理解錯誤 否認決定輕率

伍在下午亦提及報警一事,指呂沒有報警是與第三者保險及公司聲譽有關;呂否認。伍質疑「對於你唔打 999 摸不著頭腦」,呂回應「我冇要求佢去,都冇阻止佢唔好打電話,佢表達同我理解,大家唔夾、唔明。」伍再質疑呂左右下屬決定;呂否認。

伍又指呂沒有鼓勵下屬報警,呂同意沒主動了解火勢,略帶激動說:「你哋都係執著呢句啫,我冇唔俾同事報警⋯⋯我冇咁積極鼓勵語氣,如果佢講火燭、有煙冒緊,事態嚴重我唔會叫佢買毛巾」。伍詢問呂作為一個領導人,是否同意決定過程輕率;呂表示:「領導人唔可以理解錯誤㗎咩?理解錯誤就輕率?」案件明天續審,將傳召迷你倉職員及維修師傅。

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 2016 年 6 月 21 日,在時昌迷你倉火警撤退時疑與隊員失去聯絡,獲救時已失去知覺,同日證實死亡,終年 30 歲。消防隊目許志傑則在同月 23 日,被發現昏迷在迷你倉內,送院後不治,終年 37 歲。

案件編號:CCDI-333、334/2016(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