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死因研訊】經理否認阻下屬報警:唔通我叫佢唔報警,佢真係唔報警咩?
2016 年牛頭角淘大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約 108 小時始救熄,奪去兩名消防員的性命。死因研訊今(7 日)續,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供稱,接到下屬來電指三樓起火,著他使用滅火筒,但否認阻止他報警。呂強調報警是在場人士決定,「唔通我叫佢唔報警,佢真係唔報警咩?」、「我有話『等埋我』,冇話等埋我先報警呀嘛」。他又反問代表死者家屬的律師,「我經常喺街上見到垃圾桶頂有煙,唔通我又走去報警?」
時昌迷你倉助理物業經理呂國榮供稱,案發當日早上在荃灣完成工作,乘小巴返回新蒲崗辦公室途中,收到下屬即時任區域經理黃家晉的來電,指淘大迷你倉三樓地下有火。呂形容其語氣平淡,「唔知大火定細火」,呂表示會趕回來,並著他嘗試用滅火筒。呂再致電老闆時景恆,表示淘大迷你倉三樓起火及暫不回公司,時景恆回應:「有咩要跟進,第一時間同我講」。
經理指與上司下屬通話 無人提議報警
研訊主任程慧明詢問,呂與下屬及老闆曾否提議或商討報警;呂表示三人均沒有提議,他認為或可以用滅火筒撲熄火種,「因為我得到嘅資訊係有火,我理解(火勢)唔係咁嚴重,當時我冇問仔細啲。」呂其後再接到黃的電話,指「頭先有火,依家唔見」,他遂著黃買毛巾。呂稱沒在電話提及買毛巾的原因,庭上解釋:「我理解啲火燒完有煙⋯⋯不時之需我用條毛巾(掩鼻)入去睇睇」。
呂強調黃僅稱「三樓有火」,「唔係話火燭、有煙,我個人感覺未必係好嚴重。」他在鑽石山下車,轉乘地鐵到九龍灣地鐵站,再步行至迷你倉,歷時約半小時。他先在一樓放下背囊再上三樓,看到迷你倉門打開,黃向他表示保安強哥已報警。
經理曾在倉門口大叫「有冇人」
呂稱最擔心倉內有人,欲行入倉視察,惟受煙味影響遂退後,在門口大叫兩至三下「有冇人」。呂著黃返回一樓及點算同事數目,自己在三樓等候消防及警察。呂向警察表示「同消防講入去睇下有冇人」。五分鐘後,呂亦離開迷你倉。
呂早前供稱倉單位之間的走廊闊度是一米,代表死者張耀升家屬的大律師曾藹琪指,消防處調查後發現闊度少過一米,質疑「你話會巡倉,冇發現走廊少過一米?」呂回應:「唔會搵把尺度走廊。」
經理:根據下屬描述 認為是細火
曾指出,黃有向呂形容「個火去到膝頭咁高」;呂表示有可能但不記得,「如果佢有咁同我講,我覺得需要報警」。他又指根據下屬的描述,認為「地下有火」應是細火,他亦無指火堆是在倉內,故呂認為地下就是「走廊」的意思。他又指:「如果佢(下屬)描述得好啲,我會叫佢逃離現場,喺安全地方報警。」
曾再問呂報警有沒有顧慮,呂表示:「首先我想話報唔報警唔係我定,我唔係第一身喺現場,我透過佢哋知道,唔通我叫佢唔報警,佢真係唔報警咩?」他強調沒有阻止下屬報警,「現場情況有變,佢可以評估、衡量,我冇唔批准,我心中認為係細火。」
經理指「等埋我先」不等於「等埋我先報警」
呂指報警應由在場人士決定,「冇話唔准佢報警」,同意曾向下屬說「我返緊公司,等埋我先」,但強調「我冇話等埋我先報警呀嘛」。被問及報警有何不妥,呂反問律師:「如果可以自行救熄,係咪可以唔洗驚動警方?」、「我經常喺街上見到垃圾桶頂有煙,唔通我又走去報警?」
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 2016 年 6 月 21 日,在時昌迷你倉火警撤退時疑與隊員失去聯絡,獲救時已失去知覺,同日證實死亡,終年 30 歲。消防隊目許志傑則在同月 23 日,被發現昏迷在迷你倉內,送院後不治,終年 37 歲。
案件編號:CCDI-333、334/2016(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