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男警涉營運非法賭檔 3 男女協助管理賭場判感化 1 年、160 小時社服令
29 歲男警吳衍鋒早前因涉嫌在觀塘一棟工廈經營非法賭檔被停職,同一處所另有 5 名 19 至 36 歲男女被控協助管理賭場,以及 39 人被控在賭場內賭博。主住裁判官嚴舜儀今(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判處 10 名認罪被告 12 個月感化令、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 1000 元等。
控罪指,隸屬深水埗警區軍裝巡邏小隊的 29 歲男警吳衍鋒與兩名男子,今年 4 月 10 日在觀塘道時運工業大廈 14 樓 D 室營辦賭場,3 人同時被控營運進行受禁群組聚集的處所,違反 599G 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男警於上次提訊申請暫時不答辯,獲准以 1 萬元保釋,候 10 月 11 日再訊。
另外 3 名男女早前承認一項協助管理賭場罪,依次為梁心蔚(19歲,學生)、彭巧兒(19歲,無業)、鍾傳龍(36歲,無業)。裁判官考慮三人的年紀及感化官報告內容後,判處梁、彭 12 個月感化令,鍾則被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而承認在賭場內賭博的 7 名被告,當中 5 人未有向感化官提供感化報告等資料,各被判罰款 1000 元。裁判官表示,餘下 2 人的感化官報告內容相當正面,打算覆核兩星期前下的命令,要求控方考慮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KCCC 2406-24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