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昨引消息報道,政府擬限制國安法定罪者不能再任社工及工會理事,修例最快今年展開。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今( 8 日)在港台節目上表示,國安法紅線模糊,相信會對社工造成心理影響,又估計當局不會諮詢工會,「國安法咁凌駕性嘅法律,唔覺得佢會做諮詢」。

勞福局回覆查詢時表示,正審視有關社工註冊的規定及實施情況,以便履行特區政府在《香港國安法》下的職責,又指勞工處會擬定措施,促進職工會理事及職員對國家安全概念及相關規定的認識。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外務副會長張志偉認為,原本已限制干犯強姦、亂倫、謀殺等罪的人擔任社工,以保障服務使用者,但國安法與使用者人身安全不太相關,「風馬牛不相及」。他認為,社工的其中一項守則是要支持社會正義,惟並非所有政府政策均是符合社會正義,擔心社工容易陷入違反國安的紅線。他形容,過去的案例反映國安法的演釋闊、紅線模糊,相信如修例會對社工造成心理壓力。

張志偉表示,數個月前收到有關消息,但沒有與勞福局溝通,估計當局不會諮詢工會,「國安法咁凌駕性嘅法律,唔覺得佢會做諮詢」。他補充,目前如有人士因國安法或不同罪行被捕、被控,或會有人士向社工註冊局投訴,續牌前亦要申報刑事紀錄,註冊局在兩種情況下均會審視社工的註冊申請。

《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 17 條規定,干犯強姦、亂倫、謀殺等附表二罪行者,社工註冊局須拒絕該人註冊為社工,除非獲註冊局所有成員同意,該人才可獲註冊。《明報》引消息指,政府有意修例,將國安法納入附表二罪行,即違反國安法者亦將被取消社工註冊。報道又指,政府亦將修訂《職工會條例》,限制國安法定罪者 5 年內不可任工會職員。

勞福局:正審視社工註冊規定 以履行政府在國安法下的職責

勞福局回覆查詢時表示,國安法訂明特區政府有職責採取必要措施,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活動的工作,並展開國安教育。局方正審視《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的規定及實施情況,以便履行特區政府在《香港國安法》下的職責。

至於工會方面,勞福局指,勞工處將配合特區政府整體的策略和工作,擬定相應的措施,促進職工會理事及職員對國家安全概念及相關規定的認識。

至少 6 社工、5 工會理事被控違反國安法

目前至少有 6 名社工被控違反國安法,皆與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有關,包括鍾錦麟、李予信、何啟明、李嘉達、施德來、呂智恆,另外鄺俊宇及安德里則尚未被控。

工會方面,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 5 名主席及理事因羊村繪本案被控,因初選案被控的吳敏兒和余慧明則已分別辭去職工盟及醫管局員工陣線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