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11 月 13 日,網民發動三罷「晨曦行動」,示威者及警方在多區有衝突,多人被捕。其中 3 名年齡不足 21 歲青年同被控在太子參與暴動。三人今(9 日)於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姚勳智形容控罪「相當嚴重」,惟三人年紀輕,會先索取各人背景及教導所報告,押後案件至 9 月 29 日判刑,期間三人須還押。

退庭時,數名親屬走近被告欄,接過三人隨身物品,首被告周雅桐即抓緊親友的手不放大哭,眼淚滴濕口罩,眼鏡亦泛霧氣,親友同緊握被告的手。數排旁聽人士一同激動揮手,高呼「好好保重自己」、「照顧好自己」。庭外有多人拭淚,有旁聽人士嘆「班十幾歲後生仔喺入面(被告欄),睇見好心噏」。

控方指兩被告在示威前線

控方在三人認罪後宣讀案情撮要,指網民在 11 月 11 日至 16 日期間呼籲市民「三罷」,即罷工、罷課、罷市,以使政府回應 5 項訴求。案發當晚,即 13 日晚上近 8 時,有約 50 名示威者在太子彌敦道近水渠道聚集,並架設路障堵塞行車路,其後示威者增至約 200 人,並推進至旺角警署對出馬路。

控方續指根據媒體 HK 01 及警方拍攝片段,至晚上 11 時許,近百名示威者於彌敦道恒生銀行外設置傘陣,周站在傘陣前排與其他人一同推進。警方發射催淚彈及橡膠子彈驅散群眾,示威者不久再聚集,散聚重複約 4 次,周每次都有持棍或木盾等。期間第三被告張境祐與他人一同推垃圾桶至前線,並有示威者在周、張附近投擲汽油彈及使用鐳射筆,二人其後與示威者一同後退。但未提及次被告陳彥希案發時行為。

警方於 14 日凌晨 12 時左右在太子道西交界驅散示威者,三名被告往旺角方向逃走,其後被警方在聯合廣場對出制服。被捕時,三人都是「black bloc」裝束。三人均同意上述案情。

官指控罪嚴重 押後判刑待索文件

法官表示,本案控罪「相當嚴重」,因三人年齡僅介乎 18 至 21 歲,法庭會先索取各人的背景及教導所報告,但強調法庭不必跟從報告建議。辯方均已呈交書面求情陳詞,待下次判刑時作進一步求情。

被告依次為周雅桐(髮廊助理)、陳彥希(學生)及張境祐(廚師),三人案發時介乎 17 至 19 歲。他們被指於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至 14 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近太子道西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3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