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保安局建議 將支聯會剔出註冊公司名單 蔡耀昌:等同政府解散支聯會
支聯會案相關報道:
支聯會 5 常委否認不交資料罪 最重囚 6 個月 官照拒保釋 罕有撤報道限制
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 鄒幸彤還押:荒謬控罪 官拒撤報道限制
蔡耀昌:對起訴感震驚 鄒家成:支聯會常委示範「戰勝恐懼」
保安局建議 將支聯會剔出註冊公司名單 蔡耀昌:等同政府解散支聯會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今日(10 日)提堂,鄒幸彤、梁錦威、徐漢光、鄧岳君及陳多偉 5 名常委被拒保釋,須即時還柙。支聯會前常委蔡耀昌在庭外確認,有現任常委收到保安局局長發出的信件,指支聯會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擬引用《公司條例》,向特首及行政會議建議,將支聯會剔出註冊公司名單,蔡耀昌指若這「建議」最終成真,等於政府將支聯會解散。
他又指信件中保安局表示,若支聯會有任何立場及意見,必須在 9 月 24 日或之前向保安局提出書面申述。
蔡耀昌強調,自己不是代表支聯會發言,但據他了解,有關文件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且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問題,加上以往絕少有在港的公司面對有關程序,支聯會將尋求法律意見。
蔡耀昌又指,理解現時 7 名常委面對的困難,感到非常難過,被問到有 32 年歷史的支聯會是否被政府親手解散,蔡耀昌指若最終經保安局局長建議、獲特首及行政會議通過及批准,法律含意清晰,即等同政府將支聯會解散,若政府最後落實這舉動,有責任、亦有必要向支聯會及公眾全面交代,同時提出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條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若信納出於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權利和自由所需,或有關社團是政治團體,並與外國政治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可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有關公司在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支聯會原定在 9 月 25 日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議程之一是表決解散議案。
保安局:禁止組織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
保安局回覆指,保安局局長是在考慮了警務處處長的建議和所提供的資料後,認為禁止有關組織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所需要的,故此局長將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建議行使《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下的權力,命令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支聯會」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發言人指,在保安局局長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作出建議前,現給予「支聯會」機會,就為何「支聯會」不應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作出書面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