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有關劏房租務管制的修例,原定限制續租時加租上限為 15%,引起批評後,今日打倒昨日的我,將下調至 10% 封頂。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呂綺珊表示,歡迎今次修訂,相信居民都會收貨,但長遠仍希望政府研究規管起始租金。

據運房局今日 (13 日)提交予立法會的最新文件,當局因應議員關注,並為分間單位的低收入人士和家庭租戶提供更多保障,政府會建議修正案,將條例草案所訂續租時的加租上限,由 15% 修改至10%。如修正案獲通過,即是租客在完成首兩年租期後,業主可在續租時加租一次,加幅不可超出差估署的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的百分率變化,上限為 10%。

這個決定與 12 日前運房局回覆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的說法完全相反,當局本月 1 日發出的文件指出,如果以 10% 作為續租時的租金加幅上限,除了有可能因超乎比例地侵犯劏房業主財產權而增加遭受法律挑戰的風險外,亦可能會減低業主出租處所的意欲,令劏房供應減少,推高租金,令弱勢的租客處於更不利的境況。當時運房局指出,過去23 年,差估署所有類別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每兩年的變動,在當中10 年超逾 10%。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

12 日前答郭偉強:會有劏房住戶失去居所

當局本月 1 日亦指出,根據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委託機構進行的調查的結果,估計時全港有超過110,000 劏房,假設有 1% 的劏房的業主因此選擇離開劏房市場,便會有 1000 多個劏房住戶會因此失去居所。在現時公營房屋供應仍然緊張時,當局必審慎考慮可能出現的後果,及一旦出現這個情況,能否妥善處理。

另外,新民黨葉劉淑儀早前提出釐清「分間單位」定義,認為業主如只將大單位的房間出租,沒有劏開單位,不應受規管。政府回應時表示,會考慮將部分符合規定、業主在自住物業內出租的空餘睡房,提供豁免。

社區組織協會組織幹事呂綺珊表示,過去一直與其他團體游說政府、議員,希望將加租上限下調為 10% ,組織歡迎今次修訂,相信居民都會收貨。不過,她表示,其實大家更關注起始租金問題,「有時都未必加到 10% ,反而係起點太高」,希望政府研究規管起始租金。

公屋聯會亦歡迎調低加租上限,但同樣希望政府考慮訂立起始租金,及延長優先續租的時間,進一步保障劏房租戶的租住權益。

陳帆早前到訪劏房 (TVB新聞截圖)

夏寶龍今年 7 月曾希望香港劏房消失

管制劏房租務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正在立法會審議,最快今年底實施。條例草案除限制加租幅度外,租客亦會有四年的租住權保障,租期則固定為兩年,期內只可減租不可加租。租期首 12 個月過後,租客可給予一個月通知終止租約,而業主則不可在期內提出終止租約。

對於起始租金問題,政府早前解釋,各個單位的情況不同,均會影響租金,目前希望先處理草案建議內容,強調並非不願考慮起始租金。

今年 7 月,傳媒報道,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在全國港澳研究會研討會上向香港管治者提及香港房屋問題,希望未來不會再有籠屋、劏房,年輕人可以告別「住房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