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曾患甲狀腺癌、獲醫生證明不宜打針 國泰空姐仍被炒 5 苦主赴勞工處求助
國泰航空早前宣布解僱沒有醫生豁免證明而尚未接種疫苗的機組人員,但近日有多名空中服員控訴,因健康原因不打針後被炒。繼早前有餵哺母乳的空姐盼延遲打針被解僱後,《立場新聞》今日(13 日)再接觸到兩名被解僱的空姐。其中一名事主陳小姐(化名)曾患甲狀腺癌,已獲公司指定醫生發出不適合打針證明,但仍然被公司解僱。她聯同另外 4 名遭解僱的員工,今早在職工盟陪同下到勞工處立案求助,獲署方接納申請。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假如有僱員因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措施要求,因而受到差別待遇,包括被解僱,公司有可能觸犯《殘疾歧視條例》的「間接歧視」,鼓勵涉事的國泰員工可主動向平機會查詢求助。
國泰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稱並無辭退任何經公司醫生評核及認為具合理醫學原因而未能接種疫苗的機組人員。國泰又指獲悉若干個案巳呈交勞工處,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曾患甲狀腺癌 獲國泰指定醫生發不適合打針證明仍被炒
陳小姐已任職空中服務員 30 年,她曾患甲狀腺癌並已切除甲狀腺,導致其免疫力減弱,需要定期服用補充劑維持健康,加上她血壓、血脂高,因此已獲醫生簽發不適合打針的證明書。
她同月向公司依時提交有關醫生證明,但其後接到負責同事致電,指她的甲狀腺病並不構成豁免原因,又指血壓和血脂「係自己可以控制的範圍」,要她盡快交出打針時間,並稱可再進一步安排敏感測試,但陳小姐表明醫生已證明她不適合打針,所以不會再測試,「唔想再畀佢舞嚟舞去」。
結果,她於 9 月 8 日收到即時解僱通知,理由是她沒有「合理原因(valid reason)」而不打針。陳小姐感到氣憤且無奈,認為已跟足公司指示仍被解僱,所謂有醫生證明可獲豁免打針的說法「只係做 show」。
今次事件令陳小姐甚有壓力,導致濕疹復發,且有胃酸倒流、食道發炎。她感嘆自己多年工作以來表現良好,從未收過投訴信,「無論點為間公司盡心,打拼咗咁多年都好,最後都係得咁嘅結果。」
被炒空姐斥國泰做法不近人情、殘酷
《立場》亦接觸到另一名空中服務員,任職國泰近 8 年的 Sabrina。她今年 6 月底因心口痛入住公立醫院,經電腦掃瞄及抽血後,發現當時血凝固指數超出正常的四倍,獲安排 9 月 24 日覆診及進行心臟超聲波的詳細檢查以確定病因,其後她再向心臟科私家醫生求診,驗出她心有雜音以及心肌有問題。
國泰今年中曾要求未接種疫苗的機組人員於 8 月 1 日前提交醫生證明,Sabrina 當時曾向醫生索取不適合打針的證明,但醫生指因現時未確定病因,故暫未能提供證明;她在限期前向公司遞交於私家診所檢查的心電圖,並解釋須完成覆診後,才能確定身體是否適合打針,「依家打完針係有心肌炎嘅個案,我擔心唔知自己會唔會惡化」。然而她仍於 9 月 1 日接獲公司電郵,被即時解僱。
國泰經理曾於 9 月 1 日致電 Sabrina ,要求她遞交有關醫生證明,但她當時再解釋情況,表明不抗拒打針,但希望待覆診後先確定自己的身體狀況。至上周五(6 日),再有三位公司同事分別致電 Sabrina 了解情況,「佢哋一昧只係話會同公司再傾、要再 review,但都未知安排」,批評國泰由始至终根本無誠意要個別跟員工了解情況,形容做法不近人情且殘酷,語帶激動斥「都無珍惜過員工,唔 value 大家嘅付出,之前大家仲(同公司)共度難關。」
「係咪想用打針威脅、恐嚇員工呢?」
她又提到,以往如有同事身體狀況不適合上機,公司會主動安排暫時調往辦公室處理文書工作,或提出可放無薪假,但今次打針卻完全無同類型的安排,「依家係一刀切炒曬啲人……幾係咪想(利用打針)威脅、恐嚇員工呢?」
日前《立場新聞》報道有正餵哺母乳的空中服務員已向國泰提交醫生紙,希望推遲接種疫苗,但仍遭國泰解僱。 Sabrina 透露,得悉有同事因出風癩而獲豁免打針,但另一邊廂,有患心臟病的同事已呈交公司指定醫生發出不適合打針的醫療證明,仍遭解僱,「咁到底個標準係邊?係咪龍門任佢擺?」
國泰否認辭退經公司醫生評核及具合理醫學原因而未打針員工
包括陳小姐和 Sabrina 在內的 5 名被解僱員工,今早在職工盟陪同下到勞工處立案求助,申請獲署方接納,並將安排與國泰進行調停會議。她們其後亦會到平機會尋求協助,不排除會有法律行動。
國泰回覆指,早前解聘少數機組人員,因他們選擇不接種新冠疫苗,亦沒有提交有效的醫學理由豁免證明,「我們重申公司並無辭退任何經公司醫生評核及認為具合理醫學原因而未能接種疫苗的機組人員」。國泰獲悉若干個案已呈交勞工處,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國泰指,過去數月以來一直與駐港機組人員保持溝通,表示接種疫苗會為在國泰航空繼續執勤工作的要求。公司亦對接種疫苗仍有顧慮的個別員工指出,在限期前免費提供接種疫苗前的醫療評估。
平機會主席:或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今早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假如有僱員因健康情況或醫學理由,未能達到公司措施要求,因而受到差別待遇,包括被解僱、歧視,公司有可能會觸犯《殘疾歧視條例》的「間接歧視」。朱敏健指,現時難以評論國泰的做法,若公司的接種要求是必要而合理,當僱員未能提交醫學證明,而公司又能證明為涉事員工調配工作有困難,而須解僱,則可能未會違反相關條例。
但他強調,解僱需要是一個「合理而必要」的考慮,要證明如果不解僱相關員工,是會對公司造成不合情理的困難;建議有關員工向平機會查詢或投訴,會方將有專責同事向他們了解個案的前因後果,再決定下一步如何協助,包括可為雙方進行調停、提出法律訴訟。
平機會今年 3 月至 8 月期間,共接獲 129 宗有關打疫苗而受到差別待遇的查詢,投訴則有 8 宗;朱敏健指,會方近日亦收到國泰員工的求助,但暫未有統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