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文書助理認起底法官警察 官怒轟「網絡阿爾蓋達行為」 指應控更重罪行交高院審
26 歲女入境事務處文書助理被指利用入境處電腦,將政府高官、法官及警員等 215 人資料,供給 Telegram 群組「老豆搵仔」管理員公開,使眾人遭「起底」及騷擾。她被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18項屬交替控罪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今日(1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區院法官陳廣池批評,被告長達一年在入境處從事「無間道」,認為她實際從事網絡恐怖主義行為,斥起底是「徹徹底底的網絡阿爾蓋達行為」,又怒轟被告有「四大背叛」。
此外,法官更指,控方的控罪未能反映控罪的嚴重性,可以考慮控告串謀刑事恐嚇和串謀防礙司法公正罪,以及本案應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如此便可「撇除(監禁)7年的限制」。案件押後到 9 月 27 日判刑,被告需繼續還押。
被告孔穎琛(26 歲,入境事務處文書助理)被控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 18 項屬於交替控罪的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告承認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因此餘下的交替控罪則毋需處理。
官應控以重罪行 「分分鐘上高等法院都唔奇」
法官陳廣池聽取案情後表示,自己有幾點觀察,「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某程度上未能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單看此罪似乎是被告一個犯罪,但本案涉兩個 Telegram 群組,被告與一班人「明顯串謀刑事恐嚇」。法官質問控方,為何不考慮控告串謀刑事恐嚇和串謀防礙司法公正罪,強調本案𣎴少警務人員和司法人員影響其中。若控方控告串謀刑事恐嚇和串謀防礙司法公正罪,被告面臨的最高刑期不會只得 7 年,「分分鐘上高等法院都唔奇」,明言對控方的做法「覺得奇怪」。
官:起底紀錄 「阿富汗都可以睇到」
法官多次表達不滿,指本案是大規模、長時間的串謀犯案,而且網絡世界是全球性,「電子足跡理論上可以永久保存」,有關的起底記錄可視為永久性和世界性,「就算去到阿富汗都可以睇到」。法官再次表示本案可以交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如此便可「撇除(監禁)7年的限制」。
官斥入境處「成年都搵唔到內鬼」
法官又指,被告身為文書助理,「唔係入境處副處長喎」,卻可以獲如此大的權限做與自己工作無關的事情,反映入境處內部安檢有漏洞。法官稱,犯案日期為 2019 年 9 月至2020 年 8 月,但入境處「成年都搵唔到內鬼」,「唔覺得奇怪㗎咩?」,質問控方知不知道入境處有什麼內部保安措施。法官續斥,被告僅為文書助理,卻「可以喺入境處翻天覆地無人知」,應該入境處網絡保安存有「好大漏洞,「成年啦,一直放緊啲料出嚟,無人知」。
官怒斥被告做「無間道」
法官稱 2019 年社會暴力事件每一日都有,由此案情嚴重,會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明言想知道為何被告獲中學校長和親友讚揚是「乖乖女」,卻可以「做咗一年無間道」。法官表明監禁是唯一的判刑選擇,要求辯方若要求判處非監禁刑罰,「可以唔駛曬氣」。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 6 年前踏入社會工作,於 2018 年仼職入境處文書助理,因為本案而未能過試用期,已遭解雇。被告對測量有興趣,自 2017 年便自修測量高級文憑,但因本案停學,在這行業的發展短期內亦無望。被告自 2020 年 8 月被捕後便一直還押,期間修讀了中大人格心理學,被告之後亦會一直進修。
辯方指被告已有深刻的反省,並引述被告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過往一直過著朝早上班、晚上上學的日子,已明白事件的嚴重性,亦藉此向受影響的人士真誠道歉。被告承諾不會再犯法,會用合法的態度關心社會。
辯方稱無金錢利益 官:咁先恐怖
辯方又指被告甚少主動找資料,都是按涉案 TG 群組管理員指示,「機械式」操作,被告承認自己作為愚蠢。辯方又指,被告無用其他人的帳戶犯案,惟法官不同意,稱「有信心」被告若能獲得他人帳戶資料便會利用來犯案。
法官主動稱,被告的角色很重要,因為她直接擷取資料,是資料的來源,甚至TG 群組成員都著她小心點,「好關懷佢架喎」。對於辯方指被告犯案不涉金錢利益,法官質疑,被告一直勤奮進修,又獲得女童軍最高獎項的女子,「點解會平白喺 2019 年變成一個人神共憤的無間道」,又指「無金錢利益咁先恐怖」,認為為錢背叛良心尚算有合理解釋。
官:網絡阿爾蓋達行為
法官炮轟被告實際從事網絡恐怖主義行為,斥起底是「徹徹底底的網絡阿爾蓋達行為」。法官又怒斥被告有「四個大背叛」,即背叛以往一般香港人基本道德水平、中學校長的培育、公務員的使命,以及入境處對她的信任。法官指,就這四大背叛,必須判處阻嚇式刑罰。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她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員,即入境事務處文書助理,在 2019 年 9 月 9日至 2020 年 8 月期間,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而在執行公職或與公職有關的過程中,故意做出不當行為,即未獲授權而取用入境事務處的電腦;搜尋及檢索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傳布上述個人資料。
案情指被告起底 215 人,涉政府官員、警、司法人員等
案情指,被告派駐入境處外籍家庭傭工組,負責處理多樣不同工作,包括查證和核實關於其組別公務的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等。被告只獲授權取覽她獲指派處理個案的有關資料。被告約於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期間,被告多次取用入境處電腦系統。
入境處證實被告在值勤時未獲授權而取得電腦系統內 215 名人士的資訊。當中,涉案的政府官員 20人,政府官員家屬 5 人,司法人員 5 人,政界人物 37 人,警務人員 69 人,警員家屬 1 人,公眾人物 78 人。
根據案情,2019 年 10 月 18 日,被告向Telegram 群組「老豆搵仔」經辦人,發送訊息和一張她的入境處職員證相片,以表示她是可靠的資料來源,可在起底活動中提供有意義的協議。
案件編號:DCCC 34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