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計劃下須補交資料而重新登記的特別安排明日 (15 日)截止, 政府發言人呼籲,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須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消費券計劃的市民,如仍未補辦手續,須於明日(15 日)下午 6 時前遞交書面表格以重新登記。

市民可親身或委托信任的親友前往以下其中一個地點遞交表格:

- 旺角彌敦道 750 號始創中心 17 樓消費券計劃秘書處

- 中環郵政總局臨時服務中心

- 大埔運頭塘邨運頭塘鄰里社區中心臨時服務中心

- 屯門良景邨良景社區中心臨時服務中心

大量市民昨日 ( 1 日)未能如期領取電子消費券,在太子始創中心 17 樓的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查詢及補交申請表。部份老人家由家人及區議員幫手填表,惟資料出錯,甚至簽漏名。

政府發言人重申,重新登記的安排只適用於在消費券計劃登記期內(即 7 月 4 日至 8 月 14 日)曾遞交登記,但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致有關登記未獲進一步處理的人士。上述特別安排對已被確認為不符合計劃資格準則或從未在登記期內遞交
登記的市民並不適用。每名合資格登記人只可透過此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一次。

市民在遞交書面表格前,須確保所提供的資料正確及齊全,及已釘附其身份證複本。經核實符合資格後,登記人會在 10 月 1 日獲發放第一期 2,000 元消費券,有關申請人一般會在遞交登記後約一星期收到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