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6 獲保釋的陳志全離開高院

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案件早前於裁判法院再提堂,並押後至 9 月 23 日再提訊,以交付高等法院審理。已還押逾半年的被告之一陳志全,今(16 日)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於高院申請保釋,由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處理,她聽罷雙方陳詞後,批准陳志全保釋。

今日有多名人士到庭旁聽,包括歌星黃耀明、早前獲保釋的同案被告鄒家成等。旁聽席有女親友聽到結果後激動流淚,雙手合十。

陳志全保釋條件如下 :

1) 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言論。
2) 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包括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任何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行為。
3)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4) 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外國官員、議員、任何級別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
5) 每天守晚 11 朝 7 的宵禁
6) 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包括特區護照及 BNO
7) 每周四次到指定警署報到
8) 不准離港
9) 現金 10 萬元
10) 3 名人事擔保各 10 萬元,包括陳志全的伴侶以及袁彌明

連同今日獲保釋的陳志全,目前 47 名被告之中,有 14 人獲批保釋,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鄒家成及余明慧。

其餘 33 人須繼續還押,至今還押逾半年,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何桂藍、劉頴匡、楊岳橋、林卓廷、譚凱邦、范國威、梁國雄、岑敖暉、王百羽。

案件編號:HCCP41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