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界記者聯同 44 組織致函習近平 敦促釋放張展
無國界記者聯同世界各地 44 個傳媒及人權組織聯署去信中共總書記習近平,集體敦促他釋放公民記者張展。聯署信指出,張展是一名人權捍衞者,其審訊過程亦不符合國際標準;她最近體重明顯下降,若不能立即獲釋,可能會死亡。
聯署名單包括國際特赦組織、自由之家、國際記者聯盟、國際筆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及維吾爾人權項目等等。他們敦促習近平除去張展的罪責,將她釋放。信件指出,張展是一名人權捍衛者、記者,過去曾任律師,目前健康狀況岌岌可危,如果繼續被拘禁可能很快就會死亡。
副本抄送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栗戰書的公信信指出,去年 2 月,張展和其他幾名中國記者前往武漢市報導新冠病毒疫情,以出色的報道告知大眾這場公衛危機,此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 35 條明文規定的新聞自由原則。
但在去年 12 月 28 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僅經過三小時、未符合國際公平審判標準的審理 ,便以「尋釁滋事罪」的名義將她判處四年有期徒刑。無國界記者認為,在起訴書中,檢方在沒有提供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指控她發布大量「虛假信息」並接受海外媒 體採訪,這絕非應受譴責的行為。
張展在聆訊中沒有認罪,並以絕食的方式證明自身清白,導致健康狀況惡化。聯署信指出,張展最近幾周體重明顯下降,現在病況嚴重。她曾於 8 月初住院 11 天,之後又被送回監獄,若不能立即獲釋,可能會導致她死亡。
無國界記者指出,在羈押期間她一直受到不當對待,這顯然有違 1988 年中國批准並加入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基於人性的基本尊嚴,組織懇請習近平給予張展再次與父母團聚的機會,「習主席,我們敦促您行使中國憲法第 80 條賦予您的權利,確保張展能及時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