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偷拍五女子裙底 停職警認五罪還押候判
停職警早前因偷拍女同袍裙底,並在警方到場前刪除相關照片,遭判囚 2 星期。惟出獄後,於今年 7 月再次在地鐵站偷拍五名女士的裙底,當場被捕。停職警今(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庭承認 5 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還押至 10 月 4 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明白罪行嚴重,今坦白認罪,又指他被警方截停時容許警方檢查電話,配合調查。被告今年 4 月因為干犯遊蕩罪被判囚 2 星期,被告自從該事件後一直希望更生,積極進修,報讀不同課堂及信奉基督教。辯方稱,被告希望和受害人、受害人的家人和公眾道歉,明白自己的行為自私和愚蠢。另外,被告主動要求法庭索取心理醫生報告,讓他了解自己為何會作出這樣的行為。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在同一日、短時期內,在不同月台接二連三偷拍他人裙底,部分影片更清楚拍攝到受害人的臀部。被告今年 4 月才被判監,短期內再犯案,而且上次判囚後並無求診心理醫生。裁判官遂押後案件至 10 月 4 日判刑,先為被告索取心理醫生和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吳世平(29 歲,報稱無業)被控 5 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指他於 2021 年 7 月 9 日,在美孚地鐵站作出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用手提電話拍攝女子 X 的裙底影片;被告另在同日 4 個不同時間,分別在灣仔、金鐘、天后地鐵站拍攝 4 名,女子裙底影片。
案情指,案發當日有警員在美孚地鐵站巡邏,見到被告在月台上尾隨女子 X,當時被告右手手持電話,不斷望向 X 的臀部。當 X 上扶手電梯時,被告立即尾隨,左手持電話,在 X 的裙底下掃過。警員上前截停被告,及後在其電話內發現多段裙底影片。
案件編號:WKCC27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