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3 位非常任法官任期延續 3 年,包括包致金、鄧楨及范理申。司法機構發稿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 3 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 3 年,分別是非常任香港法官包致金及鄧楨,任期由 10 月 25 日開始延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范理申,任期就由 10 月 1 日開始延續。

行政長官可根據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以上,每次續期為 3 年。

包致金法官於 2012 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在香港出生的他,在英國接受法律教育,並於 1967 年成為中殿律師學院會員。他先後於 1970 年及 1971 年在英國及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 1983 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包致金於 1989 年加入司法機構出任高等法院法官,至 1993 年獲委任為上訴法庭法官。1997 年至 2012 年期間,他出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從常任法官一職退休後,他出版了RecollectionsThe Law is a Crocodile and Crocodile-at-Law一書,回顧自己的法律生涯。

包致金於 2019 年出版的法律卡通書《Habeas Crocodylus》。

鄧楨退休時曾呼籲港人堅持維護法治

鄧楨又名鄧國楨,2018 年從終審法院常任法官行列中退休,他當年在退休前法庭儀式上致辭時說,如果法官受到不公的抨擊,請緊守立場並支持他們。可是,不要只因爲某些事件才對他們表示支持。那並不足夠,也可能已經太遲。大家應致力在社會上培養有利於法治的氛圍,「我們在香港擁有新聞自由及選舉自由,必須努力發聲,讓你的選票發揮作用。請相信我,自由的代價是要時刻保持警覺。更重要的是,永遠不要放棄或低估自己的力量。如果我們整體社會堅持維護法治,無人可以輕易把它奪走。千萬不要讓此事變得輕而易舉」。

范理申 (Lord PHILLIPS of Worth Matravers) 於 2012 年成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他在英國出生,在劍橋大學英皇學院(King's College, Cambridge)畢業,1962 年在英國中殿律師學院取得大律師資格,並於1978 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2005 年至 2008 年期間,他出任英格蘭及威爾斯高等法院院長(Lord Chief Justice of England and Wales)。2009 年,他獲委任為第一任英國最高法院院長(President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Kingdom),並一直擔任該職位至 2012 年。自2012年起,他成為卡塔爾國際法院院長,並出任國際仲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