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區域法院

去年 5 月 21 日,一輛俗稱「豬籠車」、運送警察機動部隊成員的警車,駛至元朗 YOHO MALL 時,懷疑收掣不及,撞向前方一輛小巴,再失控撞向右邊私家車。被撞小巴因此衝前,撞到前方另一輛警車,最終導致四車連環相撞。繼早前小巴司機入稟向警方索償,私家車車主昨(20 日)亦入稟區域法院,向駕駛肇事警車的警員及警務處索償。

原告為Yu Cho Lam,被告為警員朱健邦及律政司長代表警務處長。入稟狀指,警員朱健邦於 2020 年 5 月 21 日,在新界青山公路元朗段路燈柱 U8936 附近,執勤期間涉疏忽駕駛引致交通意外,次被告亦須承擔連帶責任。原告遂向兩被告索償,並要求被告一方承擔訟費。

翻查資料,案發當日為 721 元朗襲擊事件十個月,有網民發起到元朗舉行示威活動。當日下午大批警察在元朗站一帶戒備。交通意外發生後,多名防暴警員下車了解及等候同袍處理事件。

案件編號:DCPI 287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