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Apple Inc)前員工,指資方自去年起,以「欺詐」、「損害公司利益」,即濫用福利計劃,獲取贈品及現金券為由,分批解僱 200 名員工。涉事員工表示,公司去年才修改相關指引,質疑公司「翻舊帳」,並掩飾因業績下跌而裁員的事實,總計涉及賠償金超過 2,000 萬元。《立場》已向蘋果公司查詢,暫未獲回覆。

工聯會屬會「IT 人協會」今(22 日)指,接獲 80 名被裁員工求助,指蘋果公司在 2020 年 4 月起至 2021 年 3 月,不合理解僱超過 200 人。據涉事員工稱,被裁者曾參與健身計劃及醫療計劃,其後向公司報銷費用。

就解僱理由,涉事員工稱超過七成員工被公司指「欺詐」、一成半人被指「損害公司利益」,其餘被勸以「自動離職」。

協會理事長李廣宇表示,絕大部分被裁員工月薪超過 2 萬,其中三成員工更達 5 萬元以上。若以被裁員工均月薪 3 萬元計算,保守估計遣散費高達 2000 多萬。協會曾在上月 11 日去信蘋果公司亞太區高層,惟至今未獲回覆。現時 5 員工已入稟勞資審裁處,明天(23日)將進入提訊階段。

前員工:2016-18 年事宜,2021 年追究

在蘋果公司工作 9 年的 Dick,2021 年 3 月被以「嚴重違反公司指引」的理由解僱,並不獲遣散費,估計涉及金額約 30 萬元。

他表示,每位員工每年可以向公司報銷的醫療開支金額約 1 萬多,可用作求診、報讀運動課程及做身體檢查。他在 2016 至 2018 年透過醫療機構作身體檢查,每年獲機構回贈約 5,000 元禮品卡,並向公司報銷身體檢查費用。他曾就能否收取禮品卡致電公司人事部查詢,指對方回應「就話唔係 Cash 就沒有問題 」。

但到 2021 年卻被公司停職調查,隨後有公司高層致電他,指他嚴重違反公司指引並被解僱,但未有解釋如何違反指引,「我問公司根據邊一條解僱,佢就叫大家上網 Check。公司解僱時咩都冇講,只話係 Business Misconduct。」

他質疑為何公司在 2020 年修訂指引後「翻舊帳」,以新指引解僱員工,「點解 2020 年話唔好再做,但你追究返 2018 年的行為?」

任職 5 年的阿全(化名)表示,自己是 2020 年 4 月第一批被公司以「欺詐」為由解僱的員工。他稱在 2018 年曾報讀 4,000 多元的健身攀石課程,取得價值 2,000 多元的禮品回贈,並向公司報銷課程費用。事隔兩年被公司解僱,「解僱當時問你有冇參加過課程,跟住就冇咩交代係取禮品(的理由)定咩,就用『欺詐』解僱我。」他強調,2020 年前公司未有任何條款列明不能收取有關醫療及運動課程附帶的贈品。

阿全提及,前上司曾鼓勵他們使用福利參與計畫「喺早會都聽過(上司)叫大家參加,氣氛好正面」,形容解僱是絕對不合理,「你沒有提醒我們咁多人有問題,忽然間就話你參與有問題,係非常奇怪」,會循勞資審裁處向蘋果公司追討。

工聯會質疑何謂欺詐

協助員工追討的工聯會鄧家彪質疑,公司指控員工「欺詐」的理據並不充分,「欺詐即係呃,咩叫呃?唔通服務係假?張單係假?收禮卷、禮物也好,是否屬於欺詐?」,批評蘋果公司「睇落去好風光,喺世界首屈一指,但去到香港用這些手法傷害員工」,又形容在職員工「好似有把刀喺頭上面」,希望蘋果公司盡快出面處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