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歲男廚師,自親女小六起五度摸其胸部,被捕後承認「一時咸濕先摸佢」,又稱因「好奇」才犯案。男廚師早前承認五項非禮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今(23 日)判囚共 20 個月。

法官指,被告干犯的五罪為社會「極之不容」。事件帶給女童 X 的陰霾揮之不去,令她無法上課,X 亦因被告被捕、家人要領取綜援而感到自責。法官批評,被告親手破壞家庭和摧毀女兒。

被告 W.Y.M.(48 歲),承認五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自 2017 年 6 月起五度在其公屋單位猥褻侵犯女童 X。案發時女童 X 11 至 14  歲。

根據女童 X 的心理創傷報告,X 遭受非禮後,感到不快、憤怒、擔心和極力迴避與被告交流。她曾有自殺和自殘念頭,認為不應該曝光事件,令自己住院無法上學,又使被告還押,導致屋企財政困難,X 對此感到內疚。報告又指,X 對男性信任下降,為人變得過度警惕,依賴玩電話安慰自己。X 對被告滿懷恨意,想知道為何被告會對她做出如此恐怖的行為。

女童 X 母親的報告則指,X 就讀小六、於事件被揭發前曾有自殺傾向。X 在家中變得安靜,迴避與被告交流,吃飯時不會和被告同坐,亦拒絕吃被告煮的食物。

案件編號:DCCC 4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