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直播「快必」街站 網媒記者「美娜」違限聚令 判罰 5,000 元
去年 8 月,「快必」譚得志舉辦觀塘「健康講座」街站,遭警方警告違防疫規定。報稱網媒記者「美娜」梁恩寧,被指當日走近街站,遭控違反限聚令。梁昨(23 日)否認控罪受審。經審訊後,裁判官鍾明新今(24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被告罪成,指被告聲稱記者,但行事有違專業;梁無傳媒學歷及經驗,與所屬網媒無僱傭關係,有關網媒也無商業登記,故不接納被告當日走近街站是為採訪,判罰梁 5,000 元,分 10 期繳交。
官:參與度超出一個記者會做的事
被告今早出庭作供,裁判官同日裁定被告罪成。裁判官指,被告供稱當日到現場採訪,但梁同意當時違反報道新聞原則,包括沒有維持中立、追著其他不同政見人士、向觀眾聲稱「健康講座」不違防疫條例、鼓勵他人往「快必」街站票選版中,向最憎恨官員貼貼紙等。
裁判官續指,被告在現場的 1.5 個小時,聲稱因電話過熱,故僅有約半小時拿起手機直播。但裁判官認為,被告其餘時間沒有原因地留在群眾中,期間有唱政治歌、叫政治口號、飲香檳,與其他人距離少於 1.5 米,「佢嘅參與超出一個記者會做嘅事」,唯一合理解釋是被告當時不是為了作出報道而留在現場。
裁判官又指,被告沒有任何做記者專業資格,包括學歷、媒體工作經驗;直播網媒沒有商業登記;被告與網媒沒有僱傭關係或報稅。考慮以上情況後,不接納被告當日走近街站是為採訪。另接納兩名警方證人誠實可靠,指二人口供「清楚直接,描述事情上下連貫,十分細緻,必然是親歷其境」,最終裁定控方舉證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罪名成立。
求情:取傷殘津貼 病母要做手術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現年 40 歲,父親十年前離世,現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近來要做手術無法工作,被告收入依賴傷殘津貼,月入僅約 5,000 元,冀法庭考慮被告經濟狀況及其母傷勢,以分期形式支付罰款。裁判官聽取求情後,判被告罰款 5,000 元,分 10 期繳交,每期交 500 元。
被指煽動奧運直播國歌時喝倒采 「美娜」另被指違國歌法
被告梁恩寧(40 歲),被控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控罪指,梁於 2020 年 8 月 20 日下午 4 時至 5 時 31 分之間,在港鐵觀塘站 A 出口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參與受禁羣組聚集。
「美娜」另被指違反國歌法。今年 7 月觀塘 APM 商場直播港隊劍擊隊代表張家朗奧運冠軍賽,梁被指在奏國歌時,「公然高舉港英旗」、煽動在場人士喝倒采而被捕。警方其後開記者會,稱「問題唔係旗幟,而係佢當時所做行為,係一個方式侮辱國歌。」據了解,「美娜」暫沒被起訴。
案件編號:KTFS 1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