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協委員李可莊被指去年「順手牽羊」,在中環櫃員機偷取他人遺下的 2,100 元現金,他早前否認一項盜竊罪受審。李今(2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自辯,強調受酗酒影響,已記不清事發經過。控方指出,被告身兼多項要職,若酗酒影響記憶會有礙工作表現,質疑被告為開脫而杜撰故事;被告拿取失款後約半年都沒動作,質疑實情是據為己有。被告均不同意,在辯方覆問下更稱「唔會咁蠢去偷屬於別人嘅 2,100 蚊。」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呈上一份李可莊的醫療報告,獲被告接納成為其證供。主控引述報告指,被告有酗酒習慣,因此善忘、間有「斷片」,質疑被告不論公私都身兼多項要職,其中一間公司一年營業額達 5 至 6,000 萬,若酗酒影響記憶會有礙工作表現。

2021.9.28 資深大律師清洪(戴眼鏡男士)代表被告、上海市政協李可莊,呈交一份證明被告有酗酒習慣的醫療報告。 (Kaitlyn Li 攝)

被告稱曾叫事主三次 但對方「走得好快」

被告不同意,「因為我有啲好叻嘅同事。」控方質疑,被告稱有酗酒習慣影響記憶,都是誇大其詞,甚至是為脫罪而杜撰故事,被告均不同意。控方亦質疑,當日他排在事主身後、銀行尚未關門,被告可有多個方法處理該 2,100 元,包括叫停事主、歸還銀行、致電 24 小時運作的銀行或警方熱線等,但由事發至警方拘捕他的約半年間,他都沒任何動作,其實是想把金錢據為己有。

被告均不同意,稱他曾向事主大叫三次,但事主「走得好快」,遂把失款放在其銀包外,再從自動櫃員機中取錢,將二人金錢分隔。事後可能因太忙、趕著去開會及聚會而忘記處理失款。被告在辯方覆問下,稱「唔會咁蠢去偷屬於別人的 2,100 蚊。」

辯方精神科醫生:被告長期酗酒記憶受損

辯方下午傳召負責為被告撰寫精神科報告的精神科專科醫生何美怡作供。何在報告中指,被告或受長期酗酒影響致記憶受損,但在控方盤問下,她同意是基於被告提供的資訊,作出有關診斷。何亦指,今年 3 月 21 日是被告首次向她求診,據她所知,此前被告沒就精神問題求醫,亦沒任何精神問題相關記錄。控方續問,被告是否精神正常,何答「見到他的時候是的。」(at the time when I saw him, correct)。

暫委裁判官朱文瀚案件押後至 10 月 7 日作結案陳詞。

被告李可莊(51 歲,報稱公司董事),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於 2020 年 6 月 11 日,在中環雲咸街南華大廈地下中國銀行櫃員機,偷竊現金 2,100 港元,該筆款項屬於黃澤明的財產。

曾擔任多個中港青年組織要職

根據網上資料,生於 1974 年的李可莊,現職為香港新龍基資本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他長期出任香港和內地一些組織的主要職位。曾任職位包括福建省青年聯合會委員、香港青年聯會常務會董、「2012滬港澳青年經濟發展論壇」籌委會主席、上海市政協經濟界委員等。

案件編號:ESCC 9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