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委任審查員進入壹傳媒大樓搜證 陳錦榮:是否搜高層寓所視乎有否「新需要」
由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委任的壹傳媒審查員辦公室今日 (28 日)發布新聞稿,指壹傳媒審查員取得搜查令,今日進入壹傳媒大樓搜證。審查員陳錦榮稱,搜查範圍包括會計文件、管理層開會紀錄及交易文件,至於會否搜查高層寓所,則視乎有否「新需要」。《立場》記者今午在壹傳媒大樓外所見,有人員從側門進入大樓,大樓停車場停泊着兩架旅遊巴,附近有數人坐着閒談;2樓、4樓會議室燈光亮著,內有人影。
壹傳媒審查員辦公室發新聞稿指,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今年 7 月 28 日引用《公司條例》,委任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作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282)事務。由於壹傳媒全體董事會成員已於今年 9 月 5 日辭任,審查員在調查過程中未能及時索取對調查工作有用的相關資料,增加調查難度,故此審查員引用《公司條例》第 877(3) 及(4)條賦予的權力,向法庭申請並取得搜查令,並於今天進入壹傳媒大樓進行搜集證據工作。
陳錦榮今午出席監警會會議後被記者查詢調查情況,他表示,搜查目標包括會計文件、管理階層開會紀錄及公司交易文件。由於壹傳媒高層已經全部離職,只剩小量低級員工,他們對文件擺放位置並不清楚,而壹傳媒兩幢大樓都有好幾層,因此搜查工作今日完成機會微。 記者問他會否搜查壹傳媒高層寓所,他表示視乎搜查到的文件有何訊息,「真真係要視乎睇到的文件,會唔會有新需要」。他又聲稱,搜查行動不會涉及新聞材料。
審查員召警協助進入大樓
壹傳媒審查員辦公室指出,審查員預計將按照要求繼續進行壹傳媒調查工作事宜。現場曾有警車及警員出現,警方向《立場》解釋,將軍澳警區今日午約 10 時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自己將手持法庭搜查令進入將軍澳工業區一大樓工作,要求警方協助。人員接報到場,報案人及其工作人員隨後進入該大樓,案件列作「雜項事件」。搜查人員在大樓內逗留至入黑,傍晚 6 時半 ,一輛旅遊巴接載近10 人短暫離開壹傳媒大樓,半小時後重返大樓。
陳茂波曾指控壹傳媒未達上市公司標準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 7 月底公布,已引用《公司條例》委任香港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公司事務,並在 6 個月內提交報告。陳茂波指稱壹傳媒的管治遠遠未達一間上市公司的應有標準,又指其高級人員利用公司進行違法行為、涉嫌與該公司事務密切相關的欺詐及不當行為,亦違反、或未能恰當、謹慎地履行受信責任。
陳茂波當時指出,壹傳媒未能依照上市規則、公布初步年度業績,而又在上周(22 日)首次披露公司在 4 月 1 日,提前向她的前主席及主要股東,償還 1 億 5 千萬元的貸款,令公司的現金急劇減少。
根據壹傳媒過往的年報,有關的貸款應該還有相當長的時間才到期。陳當時質疑「令人不禁懷疑這筆還款,是否有意欺騙公司的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