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區選】屏山北羅庭輝 2 票落敗提選舉呈請 法庭頒令建制對手非妥為當選
2019 年區議會選舉,參選元朗屏山北選區的民主派羅庭輝,以 2 票之差落敗予建制派對手楊家安。羅庭輝早前入稟提選舉呈請,指楊在選舉中有不當行為,例如沒蒐集足夠支持同意書、選舉當天威嚇選民等,要求法庭裁定楊家安不是委為當選。高等法院原定今(28 日)開庭處理,惟雙方均沒有派人出席。法官周家明表示,楊家安同意自己無在限期前,提交足夠書面支持同意書,已與羅庭輝達成協議,承認不是妥為當選,法庭因此頒令楊家安不是妥為當選,下令他支付羅的訟費。
呈請人為羅庭輝;答辯人為楊家安及該選區票站主任袁嘉諾。入稟狀指,楊家安在選舉通函中,自稱獲 36 名村長支持,但實際上只書面呈交了 27 份支持同意書,又指楊曾在未提交足證明文件下懸掛橫額,並曾在選舉當日走到進禁制拉票區,與向投票站方向前行的長者選民握手,同時楊的代理人亦疑曾威嚇羅庭輝。
入稟狀另指,當區票站主任處理問題選票時,沒按既定程序將問題選票蓋印,並認為多於一個蓋印的選票也有效。
案件編號:HCAL20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