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斥資 2.5 億、委託多間非牟利團體營運的「綠在區區」回收便利點。其中「綠在天后」今日被傳媒揭發將 9 袋發泡膠生果網運到垃圾站棄置。「綠在天后」的承辦商是「121C 回收社」,該承辦商同時營運「綠在田灣」及「綠在西營盤」,去年合共獲環保署批出逾 3500 萬元合約。

承辦商的主席為建制派前中西區區議員陳捷貴,他向《立場》表示,是當日突然有人運送 9 大袋生果網到細小的店面,有新入職的同事想擺街但怕被投訴,所以運到垃圾房棄置。陳捷貴指工場主管得悉事件已即時返回垃圾房,但垃圾車已運走生果網。「121C 回收社」過往 3 個回收點,在多年來的回收塑膠量,僅達目標量四至六成,陳捷貴解釋回收中心與大廈初期關係不太好,故在大廈設置的回收箱不多,強調現時「綠在天后」回收量倍增,「超標得好緊要」。

環保署﹕暫停發放 8 月份的服務月費

《明報》報道,有經營生果店的投訴人,早前叫街坊將包着生果的發泡膠網,交回其店集中回收,她在 8 月聯絡貨車,送 10 多袋生果網到綠在天后的工場,其後朋友見到工場 2 名職員用手推車,將 7 袋生果網拋入垃圾車。

環保署指接獲投訴,調查後確定有關營運團體的員工曾在 8 月中,未有根據營運合約妥善處理部分回收物。環保署已根據營運合約,暫停發放該回收便利點 8 月份的服務月費,並將會按合約扣減月費,以作懲處。署方又指團體亦已經即時辭退涉事員工,並對其他相關員工停薪處分。綠在天后就在 Facebook 指覺得有關處理回收物的方法,嚴重有負大眾期望,已經呈交詳細報告給環保署,並深刻反省。

營運商主席為建制派前中西區區議員

《立場》向涉事的營運商, 121C 回收社主席、建制派前中西區區議員陳捷貴查詢,陳捷貴解釋綠在天后的舖面細小,職員過往曾放回收桶在街上,收到食環署警告。他指下游回收商每星期來一次,事發當天有人未有事先通知,以 gogovan 送達 9 袋發泡膠生果網到店面,職員曾拒絕但最終收下。

陳指有新入職的同事,因店面無法儲存多袋生果網,但怕擺街會被投訴,而與另一同事推至附近垃圾房棄置,工場主管用膳後得悉事件,已即時返回垃圾房,但垃圾車已運走生果網。至於《明報》提及亦發現有棄置大量鋁罐、膠盤、玻璃樽、甚至打印機等,陳指該玻璃屬強化玻璃,不會回收;打印機就當日已回收 9 部,《明報》記者發現的 1 部是已拆散,不符合約故選擇棄置。陳捷貴指經此事後,已定下規定,日後回收要先預約,而如果職員要扔掉回收物,須先拍照存檔,再解釋予主管處理。

正向環保署查詢有否曾巡查回收點

據環保署較早前回覆中西區區議會的文件,署方指會查核各回收便利點的運作資料,並不時派員巡查回收便利點及活動地點,以確保運作符合合約要求。

環保署回覆《立場新聞》指,一直有對社區回收網絡、包括 121C 回收社的 3 個回收便利點恆常巡查。至於營運商被扣減月費金額多少、為何未發警告,環保署就指有關營運合約的細則屬商業資料,不便透露具體數字。

121C 回收社共獲 3500 多萬合約費用

政府為便利和鼓勵市民使用社區回收設施,去年 11 月推出「綠綠賞」智能積分卡,讓市民透過回收,可憑卡賺取電子積分及兌換禮品。環保署於去年 6 月批出 18 區共 22 個營運社區回收中心、即「回收便利點」的合約,每間便利點批出費用由 600 萬元至 1800 萬元不等。今次涉事的 121C 回收社,除了天后、亦是田灣及西營盤回收點的營運商,去年共取得 3500 多萬元的合約,為期 28 個月。陳捷貴指,除了合約批出的費用,3 個回收點的租金分別約 10 萬元、以及工場 2 萬元,是向環保署實報實銷。

過往營辦 3 間社區回收站 塑膠回收量不達標

121C 回收社過往營辦的 3 間社區回收站、即「綠在區區」回收點的前身,回收量均不達標。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2014 至 2018 年 5 年間,以其銅鑼灣收集點為例,合約原列明每月須回收 7.5 公噸塑膠,但僅得 3.37 公噸,只達目標量 45%,其餘 2 間回收點都只達目標 47 % 及 61 %。主席陳捷貴回應指回收中心與這些區域的大廈,初期關係不太好,故在大廈設置的回收箱不多,影響回收量,強調升級版的綠在區區 3 個回收站,特別是天后,回收量倍增,更形容塑膠或整體回收量「超標得好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