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去年 11 月在天水圍擺街站收集簽名,支持港府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DQ」公民黨 4 名立法會議員。23 歲裝修工假裝支持,簽上「習近平」、「何君堯」,遭社區主任發現後用電話拍打對方的手。他早前承認刑毀及普通襲擊兩罪,今(29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指,被告裝作簽名塗劃半頁紙,是有意搗亂、愚昧無知,惟考慮他認罪、初犯,終接納報告建議。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指兩份報告非常正面,建議被告履行 80 至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指被告思想簡單、守法意識薄弱,一時衝動犯案,法庭程序讓他深刻反省。他希望法庭一方面讓被告承擔法律責任,一方面回饋社會,他經歷今次事件會三思而行,亦會用合法方式表達意見。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詩麗指,被告犯案前應考慮後果,而不是事後檢討,事件對其家人造成很大傷害。她指當時政治氣氛緊張,被告裝作簽署塗劃半頁紙,刻意損壞物件,有意搗亂、影響他人,其後用電話拍打事主的手,斥他愚昧無知。不過,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初犯,家人在求情信中替他「講盡好話」,終接納報告建議,兩項控罪各判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刑期同期執行。

被告何軒樂(23 歲,裝修工人)被控刑事毀壞及普通襲擊兩罪,指他於 2020 年 11 月 14 日,在天水圍天耀路,行經民建聯「支持人大常委」街站,他裝作支持上前簽署「習近平」、「何君堯」,又拍攝自己行為。社區主任馬淑燕發現被告有異,上前與他爭執,其後尾隨被告,遭他用電話拍打左手一下。

案件編號:TMCC 134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