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反修例示威期間,警方前後拘捕逾萬人,保安局書面回覆立法會口頭質詢時指,至今年 7 月底,與反修例有關的拘捕當中,有 31 人未有出席法庭聆訊被法庭通緝,另有 24 人未有按擔保條件向警方報到。港府強烈譴責任何人企圖逃避法律責任 、為求自保而潛逃海外的人,稱畏罪潛逃是「羞恥的行為」。

保安局回覆立法會口頭質詢時指,警方截至今年 7 月底就「2019 年黑暴相關事件」拘捕了 10,265 人,當中 4,009 人是學生,有 2,684 人被檢控 ;而在已經完成司法程序的 1,527 人當中,有 1,197 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 905 人定罪、282 人簽保守行為、6 人經法庭發出「照顧或保護令」等,另外有 54 人獲撤銷控罪,276 人無罪釋放,獲警司警誡的僅 25 人。

保安局又指,港府強烈譴責任何支持或包庇逃犯的人,他們對逃犯涉嫌的嚴重罪行視而不見,反而「美化」逃避刑責的「羞恥行為」,「眼中只看政治紅利,無視公義,蔑視法治」,又強調所有被通緝及檢控的人離港均屬「逃犯」,港府必定會追究,警方會根據每宗案件的實際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他們緝拿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