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第 4 次被拒保釋 指懲教禁穿「 同抗爭 」「人民不會忘記」上衣出庭
已解散的支聯會拒絕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與李卓人、何俊仁、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另與 4 名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首次提堂後遭拒絕保釋,今(3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 3 次保釋覆核。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聽畢辯方陳詞,第 4 次拒絕鄒幸彤保釋申請,另駁回撤銷傳媒報道限制的申請。鄒保留8天覆核權利,將於 10 月 8 日進行保釋覆核。
甫開庭,羅德泉問被告欄內的鄒幸彤需否坐下,鄒笑言:「唔使啦,對唔到個咪。」本為大律師的鄒繼續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鄒今身穿米奇老鼠圖案白色上衣出庭。鄒就兩案同時申請撤銷《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9P 條傳媒報道保釋陳詞內容的限制,及申請保釋。她陳詞完畢後,在羅德泉考慮期間。她不時臉帶笑容望向公眾,神情輕鬆。
鄒:懲教禁她穿自己上衣出庭
當羅德泉否決保釋及撤銷報道限制時,旁聽人士隨即發出噓聲喝倒彩,又大聲咳嗽,有人指「讀屎片嘅」表達不滿。散庭後,鄒被帶離被告欄時大力向旁聽人士揮手,眾人高呼「撐住呀!放人啦!」又批評「收 order 做嘢 。」
鄒上次出庭時身穿印有「為自由 共命運 同抗爭」的黑色上衣,今天改為身穿米奇老鼠白色上衣。
根據其 Facebook 帖文表示,懲教以保安理由禁止她身穿自己衣服出庭,即支聯會兩件分別印有『為自由 共命運 同抗爭』或『人民不會忘記』的上衣,並遞給她米奇老鼠上衣,令她沒有選擇餘地,她已就此事作出投訴,「今早出庭時,懲教竟跟我說,不准我穿自己的衣服上庭,然後給我遞了一件白色米奇老鼠Tee,沒有選擇的餘地。」
懲教署:保安理由
懲教署回覆《立場新聞》查詢時,未有解釋鄒的衣服有何不當,僅稱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惟署方表示,基於保安理由,署方會安排在囚人士穿著合適的衣服出庭應訊。
首案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李卓人(64 歲,工會幹事)、何俊仁(69 歲,律師)及鄒幸彤(36 歲,律師),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央政權機關。
次案被告依次為鄒幸彤(36 歲,律師)、鄧岳君(53 歲,無業)、梁錦威(36 歲,葵青區議員)、陳多偉(57 歲,貨車司機)及徐漢光(72 歲,退休人士),被控一項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指 5 人於 2021 年 9 月 8 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活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5 第3(1)(b) 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該通知的規定。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WKCC36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