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扮女同志強姦案 交友 App 登記為「TB」 被告:隨便撳 不知意思
年約 30 歲無業男子假扮女同志,自稱名叫 Jan,相約女子到酒店性虐期間,涉強姦對方一案今 ( 30日) 續審。被告於警方錄影會面中指,他並不知道 TB 、Les 或 Lesbian 是什麼意思,而他於女同志交友軟件 Butterfly 的帳戶中,性取向一欄選擇「TB」,是登記時隨意填寫。
警方又問及被告,為何事主X稱呼他作「姐姐」時,他沒有否認。被告一度表示「無解釋」。警方再追問他,認為「姐姐」代表什麼意思時,被告則表示「哥哥姐姐」、「大過佢嘅」。
控方今又傳召事主 X 的友人 Y 作供,他指 X 稱於不情願下遭被告用真陽具插入陰道,X一度以為是性玩具,惟伸手觸摸下發現是真陽具,並感到震驚,而被告當時並沒有使用避孕套。
X 又表示,她事前沒有服用避孕藥,案發後亦沒有服用事後丸。Y 另指,對話期間 X 並無使用「強姦」一字,但他們商討後認為被告行為構成強姦,其後報警。
辯方:被告曾取出陽具摩擦 事主否認
另外,事主X昨日原已完成作供,辯方今午要求重召 X,向她指出辯方案情。X 昨稱被告於床邊除掉外褲,身穿「孖煙通」上床與 X 親熱時,被告曾以被子遮蓋兩人身體。辯方今指被告當時並沒有用被子遮蓋身體,X 不同意說法。
辯方又指,被告曾於其「孖煙通」內取出陽具,摩擦 X 陰部,並問她「舒唔舒服?」,她答「舒服」,X 否認指「無咁嘅事」,並指她看不到被告曾取出陽具。案件下周一續審。
被告曾子豪(30 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指他於 2020 年 2 月 27 日於觀塘一間酒店房間內強姦及非禮 X。
案件編號:HCCC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