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賓府,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本月初,一名 27 歲女子在禮賓府外被捕,被指企圖在禮賓府外縱火與叫囂,又用腳踢禮賓府外牆及警員等,遭控企圖縱火及襲警等四罪。法庭早前考慮其精神狀態,拒批被告保釋。被告今(3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申請擔保覆核,控方繼續反對。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取雙方陳詞後,維持拒批決定。被告保留八日保釋覆核,10 月 8 日再提申請,期間還押懲教看管。

本案首次提堂時,控方向法庭申請為被告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判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裁判官今聽取雙方陳詞後,指留意到報告建議被告接受 3 個月醫院令,考慮被告情況及公眾安全,決定不批保釋。

本案原於今早提堂,惟押後至下午處理。據了解,被告今早在羈留室內情緒不穩而需押後。

被告遭控 4 罪

被告尹秀君(27 歲,無業)被控 4 罪,包括企圖縱火、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襲警及未有出示身份證。控罪指她於 2021 年 9 月 9 日企圖用火損壞禮賓府,意圖損壞該財產;同日同地叫囂和用腳踢禮賓府外牆,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她另外被指同日同地襲擊一名警員;及沒應一名女警要求出示身份證。

案件編號:ESCC 19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