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區議會選舉「中西區大學選區」落敗候選人歐頌賢,被指選舉期間向他人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誘票,遭廉政公署起訴兩項選舉舞弊。她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3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辯方指被告擬自辯,另擬傳召 2 名辯方證人及盤問 3 名控方證人。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訂定 12 月 14 日開審,料審期 4 日。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方表示,控方證人名單有 19 人,及有兩段總長逾 2 小時的錄影會面呈作證物。另會在庭上播放兩段各數分鐘的 Facebook 片段,均為涉案歌唱表演錄影片。但申請 12 月中開審,以準備錄影會面謄本。

辯方則指擬盤問控方 3 名證人,包括廉署調查人員;對錄影會面自願性及準確性不爭議。另擬傳召 2 名證人,據了解為案發時途人。被告亦擬自辯。

廉署曾提議守行為被官拒絕

被告歐頌賢(44歲,機械工程師),被指於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區議會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以誘使對方投票予她;及於同月16 日,在選舉中作出賄賂選民的舞弊行為,即無合理辯解而提供書法班予對方,作為對方在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

廉署代表今年 7 月曾提出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但被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拒絕。

歐前年區議會選舉以獨立候選人身分出選中西區大學選區,主打環保議題,並與前港大學生會內務副會長任嘉兒「撞區」。協調未果下,任一度宣布退選,但因歐履遭支持者質疑親建制,最終任嘉兒以 3,135 票 ( 51% )當選,歐僅獲 127 票 (2%),惟任早前在區議員辭職潮下辭職。

案件編號:ESCC 149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