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另一洗黑錢案已認罪兩日後判刑 女警表明屆時認向報案人索百萬貸款
駐守東區刑事調查隊的女警員,涉在去年處理一宗食盜竊案期間,向報案人索取合共103萬元貸款,又在處理一宗打鬥案時,接受報案……
駐守東區刑事調查隊的女警員,涉在去年處理一宗食肆盜竊案期間,向報案人索取合共103萬元貸款,又在處理一宗打鬥案時,接受報案人6萬元貸款,被控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一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由於女警早前已在觀塘裁判法院就兩項洗黑錢罪認罪,正待還押到10月6日判刑,辯方透露被告就本案亦將認罪,申請本案同樣押後至10月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裁判官劉綺雲批准。被告沒申請擔保,還押候訊。
被告區嘉曼(46歲)被控在2020年1月8日及3月16日,未得許可向盜竊案的報案人李思明分別索取100萬元及3萬元貸款。她另被控在同年5月11日,接受打鬥案的報案人胡顯鎏所提供的6萬元貸款。辯方透露,女警將會在10月6日認罪,屆時會向法庭求情,讓兩案刑期可同期執行,及節省訟費。
被告已承認的兩項洗黑錢罪指她在2019年10月15日至去年2月18日,及2019年12月12日至去年2月18日,與名為「Mercel」的男子串謀洗黑錢,涉款合共約53萬。
案情指被告2019年10月透過WhatsApp向Mercel透露需要錢,Mercel稱可以帶被告「做生意」,被告遂按指示,將其中銀户口資料及身份證號碼傳給Mercel。之後被告的戶口收到兩間分別來自美國和秘魯的公司,15.6萬和37.4萬港元匯款。她將款項提取後交給Mercel。前者她1.1萬元報酬,後者有近4萬元她沒提走。
案件編號:ESCC21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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