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志未能以配偶身份辦亡夫後事 政府遭覆核承認過失 入稟人:希望無下一個悲劇
曾對同性伴侶繼承權等事項提出訴訟的男同志吳翰林去年離世,其丈夫李亦豪因處理身後事時不獲接受「配偶」身份,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代表李亦豪的律師行今透露,律政司司長及衞生署署長承認過失,確認政府所有部門將公平對待需要處理配偶身後事的同性已婚伴侶,不會因其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鑑於雙方達成共識,法庭批准結束訴訟,明日將在高等法院開庭處理。
案件發展實屬轉折,早前法官周家明批出覆核許可,但律政司認為法理上不應受理案件,今年6月要求撤銷許可,有待聆訊,事隔4個月雙方達成共識收場。
代表李亦豪的帝理律師行發新聞稿,指悼念摰愛伴侶的離世無疑是人生其中一個最艱難時刻,李於去年12月在公衆殮房,被衞生署的病理學家拒絕作爲其亡夫的合法辨認人,獨自默默地承受不必要的侮辱。經歷漫長訴訟,李終於能夠得到些許寬慰,
吳翰林與李亦豪兩人在英國結婚後,就同性伴侶的權益提出不只一宗訴訟。李透過新聞稿指,吳翰林生前因為性傾向遭受多方面歧視,吳提出多宗司法覆核,「因為吳翰林深信他和所有人一樣,理應得到平等的對待」。申請人李亦豪期望,大家最終能聆聽及尊重其亡夫的心願,並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吳翰林」的悲劇發生。
呼籲港府全面審視處理配偶身後事的法律和政策
新聞稿稱,政府確認從今以後會尊重同性已婚伴侶的基本人權,法庭將會在庭上重申官方立場,例如在安排預約殮房認屍時,警方政策不會區分異性和同性伴侶、法醫不會拒絕同性伴侶作為其配偶的辨認遺體者;有關公墓和火葬等服務的安排,食環署不會拒絕同性伴侶的權利,亦沒有政策或指引阻止或限制為同性伴侶安排身後事服務;入境事務處沒有政策以性傾向爲由,拒絕同性伴侶為其配偶申請死亡證副本。
律師行強調這些權利不容含糊,「讓任何人不論其性傾向,均可有尊嚴地、公平地哀悼其摯愛的離世。」另一方面,律師行指出政府本案所澄清的立場,沒有涵蓋同性伴侶的其他權利,例如能否拒絕或同意其配偶的器官捐贈作醫學教育或研究、是否享有共同埋葬的權利等等。李亦豪強烈懇求港府,主動全面審視處理配偶身後事的相關法律和政策,以及平機會前年6月發佈的報告中提及的其他範疇。
案件編號:HCAL 29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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