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以配偶身份辦後事同志申覆核 政府和解確認「平等對待同性」立場 申請人:not good enough
曾對同性伴侶繼承權等事項提出訴訟的男同志吳翰林去年離世,其丈夫李亦豪因處理身後事時不獲接受「配偶」身份,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代表李亦豪的律師行昨透露,政府承認過失,確認所有部門將公平對待需處理配偶身後事的同性已婚伴侶。法官周家明今開庭宣布,鑑於政府與申請方已達成共識,批准正式結束訴訟,並在庭上宣讀政府「平等對待同性」的立場。申請人李亦豪表示,雖然案件的結局確實帶來了些許安慰,但「It’s not good enough」。他感歎謂:「我唔知香港政府,或者市民明唔明白呢個道理:其實嗰個係我老公。」
雙方今早沒派代表到庭。周官今在庭上宣讀律政司司長及衞生署署長的官方立場,包括在安排預約殮房認屍時,警方不會區分異性和同性伴侶、法醫不會拒絕同性伴侶作為其配偶的辨認遺體者等七個要項。周官並指,申請方無須支付訟費。
申請人Henry李亦豪下午在個人FB帳戶上公開發表感言,表示亡夫的身後事在10個月後終於告一段落,當中二人承受了不少痛苦和傷害。李感歎,今天法庭終於宣布政府在身後事安排上,不會再歧視同性伴侶,「我深信Edgar在天之靈,終於可以安息了」。
「唔知政府或市民明唔明:嗰個係我老公」
Henry接受眾新聞查詢時表示,雖然案件的結局確實帶來了些許安慰,但同時他很清楚,今天只在平權路上向前走了一小步。正如他說:「It’s not good enough。」
他透露,與律政司商討的過程中,曾向政府查詢衞生署、入境署等部門是否有官方指引或政策,指導公務員有關同性伴侶的權利,「但政府又話冇,亦都冇正式回應。所以我都擔心,法庭講得好清楚,但相關嘅公務員、市民係咪真係清楚呢?」
「我唔知香港政府,或者市民明唔明白呢個道理:其實嗰個係我老公。」
趕往殮房被拒認屍 刻骨銘心「好大嘅創傷」
他憶述,當日丈夫去世不足12小時,奔波趕到殮房希望見他一面,卻換來冷冷的一句:「我哋唔承認同性婚姻,你唔可以認屍。」這句簡單的說話,刻骨銘心,「真係雪上加霜、火上加油⋯係一個好大嘅創傷」。
Henry認為,唯一讓悲劇不再重蹈覆轍的方法,制訂一個公開的政策及培訓公務員。
望制訂公開政策免同志就每事提覆核
他說,其實不止是處理身後事問題,同性伴侶在生活大小事仍面對着種種限制和困難。Henry希望未來政府可做全面公眾諮詢,審視現有法例能否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使他不需再就每一項人生大事提出司法覆核。他無奈笑道:「我相信,就算政府唔攰,市民唔攰,我同吳翰林都好攰囉。」
Henry昨透過新聞稿指,亡夫吳翰林生前因性傾向遭受多方歧視,提出多宗司法覆核,「因為吳翰林深信他和所有人一樣,理應得到平等的對待」。他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吳翰林」的悲劇發生。他和吳於2017年在英國結婚。
根據入稟狀稱,33 歲的吳翰林長年受抑鬱症困擾,去年 12 月於兩人購置的單位自殺身亡,出事前向李發短訊,表示希望李能以丈夫身分為他辦身後事。
案件編號:HCAL2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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