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閣下:本案發生的日子,正是香港回歸紀念日,亦是《港區國安法》實施第一天。……
⚫香港已變成一個只叫「香港」的地方,只能容納支持政府意見的聲音,對異見者則不斷打壓,拘捕並檢控
⚫回望當初的擔心成為現實,我又怎會後悔當初和平公民抗命、遊行發聲
⚫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絕不後悔
⚫但願港人能心存盼望,在困難的日子,一起捱下去。

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胡志偉等7人,今(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於去年七一遊行,煽惑他人參與、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陳皓桓今日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求情,讀畢陳詞後,庭上響起一片掌聲。案件明午判刑,法官游德康批准曾健成及鄧世禮繼續保釋,其餘被告還柙。

陳皓桓陳情全文

法官閣下:

本案發生的日子,正是香港回歸紀念日,亦是《港區國安法》實施第一天。中央政府在沒有諮詢港人意見的情況下,就由一個遠在北京,又沒有港人一人一票民意授權的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港區國安法》,引起社會不安、不滿及恐懼。因此,民間人權陣線(下稱民陣)向警方申請遊行,希望港人能以合法方式表達訴求,希望中央政府能聽取人民訴求,撤回《港區國安法》。可惜,特區政府寧願舉辦書展,重開主題樂園,卻以疫情為藉口,拒絕讓民陣舉辦遊行。在未能合法發聲的情況下,我等只能選擇公民抗命違法舉辦遊行發聲,以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式,向政府表達「反對國安法」的訴求。

案發當天,因為警方以水炮車等驅散,我等的遊行只能聚集4分鐘,就被驅散離開。回看片段,令我想到今天的香港,由當日開始我們就失去了熟悉的人和事,而香港已變成一個只叫「香港」的地方,只能容納支持政府意見的聲音,對異見者則不斷打壓,拘捕並檢控,造成白色恐懼,結果導致多個政黨和民間團體相繼解散,眾多港人移民,自由和應有權力漸漸消失。回望當初的擔心成為現實,我又怎會後悔當初和平公民抗命、遊行發聲呢?

不論如何,《港區國安法》已實施超過一年,我不期望政府會撤回,但願政府能在所謂「由亂轉治、重新出發」的環境下,聆聽人民就民生方面的訴求:為長者,設立全民退休保障;為工人,立法標準工時,取消強積金對沖;為基層,大量興建公營房屋,收回權貴用地;為小眾,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為難民,提供更多留港幫助;為外傭,要求僱主改善待遇及工資。

就此案件,為堅守公民抗命的信念,我決定認罪,承認違反「公安惡法」,亦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絕不後悔。但願港人能心存盼望,在困難的日子,一起捱下去。

最後,祝閣下與所有好人一生平安。

陳皓桓
2021年10月7日
區域法院

警方在去年七一以水炮車驅散遊行隊伍及其他示威者。資料圖片

為追求更美好社會犯案

胡志偉由大律師Christopher Grounds代表。大狀求情指,本案與一般由貪念或報復引起的刑事案件不同,被告只是為追求更美好社會犯案,多封求情信均指被告備受尊重,對推動社會有寶貴的貢獻,完全值得法庭判緩刑。

代表曾健成及鄧世禮的大律師吳宗鑾求情指,本案遊行規模較同類案件小,只有約100人參與,聚集短時間已遭警方驅散,被告及遊行隊伍並沒暴動行為,沒證據顯示同日其他暴動事件必然與被告有關。吳望法庭考慮曾及鄧在本案角色被動,多年來投入服務社會、有重要貢獻,年紀不輕,在最早階段認罪,能判處緩刑或較輕刑期。

大律師黃宇逸代表梁國雄求情,希望法庭考慮其心臟健康欠佳,多年來服務社會,批准本案刑期與其他案件的刑期同期執行。代表徐子見的大律師黃錦卿,採納其他辯方律師的陳詞,望法庭以緩刑或較低的量刑起點。

法官游德康押後案件至明午判刑。控方署理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一度反對曾健成及鄧世禮保釋,惟游官認為即使只是一天時間,現將二人還柙仍不公平,批准他們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DCCC1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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