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政績炒人最叻 房策失敗無人問責
【香港這一天】結集
特首林鄭月娥上周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 她出席港台英文節目時被問到,希望5年任期留下甚麼政績( legacy),她籠統說「正確實施一國兩制」, 說了等於沒有說,似無意具體回答。她昨日出席無線電視節目時, 被問到前年反修例風波相關官員毋須下台,她回應自己是「 換人換得最多的特首」,無意批評已離任官員,但直言「 有啲人唔適合做政治」,不適任者便應撤換。
諷刺的是,她去年接受鳳凰衛視訪問時承認反修例風波始料不及, 指自己「不算是很懂得政治的人」,而是一個管治的人。末代港督彭 定康2019年在英國接受眾新聞專訪時形容林鄭聰明,但說:「 政治上並不出色」。
歷史會這樣記下:林鄭月娥至少是「換人換得最多的特首」, 但她沒有換走不懂政治、不適合做政治的自己, 亦未有踢走未能做出成績的官員,包括負責房屋的陳帆、 逃犯條例的李家超、防疫的陳肇始、教育的楊潤雄。(歡迎接龍)
在林鄭任內被撤換的問責高官,包括前政務司司長張建宗、 前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 前創科局局長楊偉雄,及前財庫局局長劉怡翔。
林鄭4年管治,民不聊生, 政治上是由於陳同佳案件而硬闖逃犯條例修訂, 社會民生怨氣與房屋問題惡化有很大關係,林鄭不但沒有問責, 李家超升官,繼續撐陳帆,她昨日更將矛頭指向房委會,諉過於人。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施政報告公布前夕直接走入社區、 探望住房難居民,明顯是向政府施壓盡力解決劏房、籠屋問題。 林鄭昨日被問到京官落區時說,中聯辦官員作為中央代表, 了解市民實況屬自然, 並稱有時由中聯辦官員向中央反映問題更加事半功倍, 惟強調最終都是由特區政府制定本港政策。
她舉漁民捕魚為例,漁業需要內地支持。林鄭偷換概念, 有誤導公眾之嫌。漁民捕魚涉及內地水域, 覓地建屋不須要跨境搵地,兩件事性質不同。 中聯辦官員公開表示關注,明顯摑了林鄭及陳帆一巴掌,林鄭視為自 然,不自然事變成平常,也可說是林鄭的「政績」。
港人輪候「上樓」時間不斷拉長,平均需等候5. 8年才能獲編派公屋單位,遠超過過去承諾的3年。 林鄭昨日在電視節目中表示,建屋滿足「公屋輪候3年上樓」 是房委會的責任,政府交付土地之後,房委會有責任盡快興建, 若房委會建屋太慢, 正構思由房委會代政府向輪候公屋的市民支付現金津貼, 以建立問責精神,加快建屋流程。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對傳媒表示, 房委會的資金同樣屬於公帑,政府如果基於建屋慢便向房委會「 罰錢」,「看不出與罰自己荷包有何分別」;另一方面, 即使現時房委會能夠承擔津貼支出, 未來若財政困難同樣需尋求政府撥款。他補充, 房委會建屋慢並非內部問題,很大程度與前期土地改劃、 平整及諮詢耗費大量時間有關。
房委會是法定機構,主席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兼任, 房屋署署長則為房委會副主席。房屋署是房委會的執行機關, 所有成員由特首委任,房委會辦事不力,須問責的是陳帆和林鄭。
林鄭為官超過30年,曾任發展局局長、其後任政務司司長, 之前多番批評過去政府「造地」慢,現在又暗指房委會起樓慢, 彷彿一切與她無關。土地供應、興建房屋,從規劃到執行, 都是政府的問題,林鄭常說特首是特區之首,「責無旁貸」, 應先向自己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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