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表示在被告手機內找到額外材料,申請將案再押後8星期以便調查。辯方稱「無可奈何地接受延期」,並為被告申請保釋,惟控方反……

今年7月首宗國安法案件唐英傑被宣判罪成後,41歲男經理涉張貼針對三名主審法官的海報,被控兩項展示煽動刊物罪,還柙至今。案件今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指在被告手機找到額外材料,申請將案件再押後8星期以便調查。辯方稱「無可奈何地接受延期」,並為被告申請保釋,惟控方反對。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最終將案押後至12月1日再訊,拒絕被告保釋。散庭後,旁聽市民表現不滿,有人激動大叫「搵咩證據吖」、「惡人有惡報」。

被告涉張貼針對主審唐英傑案三名法官的海報,左起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

控方指被告似乎製作了更多違法文宣

控方今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他透露警方在被告蔣頌生(41歲)的手機找到額外材料,反映被告似乎製造了更多違法文宣及海報,故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12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繼續調查。旁聽市民聞言不滿,有人鼓譟謂「搞錯呀」及「冇證據就放人啦」。

辯方表示「無可奈何地接受延期」,透露控方早於兩星期前已提交約500頁被告的手機資料,反映控方已掌握了不少資訊,希望可加快調查速度,否則對被告不公。

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控方反對。本案今年8月初首度提堂時,由現正留醫的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羅官今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同樣拒絕被告保釋。

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罪成,判監9年

涉在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張貼海報

被告報稱任職物業管理,他被控於今年7月28日及29日,分別在新界上水天平邨東華三院徐展堂幼稚園及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即張貼有關高等法院刑事案件2020年第280號案件的海報,意圖對香港政府引起憎恨、藐視或激起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罪所指案件由法官杜麗冰、彭寶琴及陳嘉信審理,該案被告唐英傑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傷防暴警,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今年7月27日法庭裁定兩罪成立,及後判囚9年。

案件編號:WKCC31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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