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傭疑遭任職中學教師的女僱主掌摑、腳踢,甚至用鑊鏟襲擊及迫她吃洗潔精撈粥。事主庭上哭稱被告曾出言威嚇「可以殺咗你)」……

一名菲傭疑遭任職中學教師的女僱主掌摑、踢,甚至用鑊鏟襲擊及迫她吃洗潔精撈粥,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事主庭上哭訴被告曾拒絕出糧來懲罰她,甚至出言威嚇「可以殺咗你」。她其後趁被告一家外出時逃離單位,向僱傭公司求助及報警。

被告麥佩珊

辯方於控方提問事主後申請押後盤問,指終審法院一宗相關聆訊的結果將影響辯方提問範圍。辯方透露,該聆訊牽涉一名外傭被安排到僱主親戚家中工作,與本案同爭議外傭在涉及索償的案件中,其作供的可信性。暫委裁判官李卓慧批准押後至明年1月12日再訊,但認為辯方應於開審前通知法庭,坦言「證供相隔太耐,情況不理想」。

事主PALES Eden Gumba今作供時,講述最後一次遭被告襲擊的過程。今年5月29日,她餵被告麥佩珊(35歲)的幼子吃通心粉時,幼子再次哭鬧不肯吃完,之後她把通心粉端回廚房。被告發現後大怒,用雙手掌摑她兩邊面頰約10下。她曾哭求被告停止,但被告再拳打她胸口及背部各約5下,然後再面向她,抓她臉部兩次,由前額抓到下巴。

事主作供時說菲律賓語,身旁邊有英文及中文傳譯員提供協助,她複述被告當時的說話:「今天是5月29日,是你的出糧日,但我不會出糧給你,你需要接受懲罰,我不會理會你的母親及小朋友會否餓死。」說到一半,她激動落淚,聲音哭至沙啞。她續指被告更曾揚言「她想做什麼都得」,甚至威嚇「可以殺咗你(事主)」。被告又自言有很多錢,可以用一萬元聘請新傭人。

事後事主到洗手間檢查傷勢,發現面頰非常紅腫,並感到呼吸困難,因她曾被拳打心口及背脊。當晚她感到驚恐、難以入睡,害怕被告可能會殺她。

翌日,她仍未收到該月薪金,又因感到被恐嚇,於是趁被告一家外出時,鼓起勇氣逃走,她形容當時是「跑出去」。她的電話早前遭被告沒收,故只能乘搭的士到僱傭公司宿舍求助。及後其他外傭為她拍下瘀傷照片,並在僱傭公司東主陪同下報警。

事主解釋前幾次受襲後未有報警,是因她被禁止放假時外出;而且她是家庭經濟之柱,要供養16歲的女兒和年邁母親,她不想失去工作。

被告被控的6項罪名,指她於 2020 年 10 月至 11 月期間某日,在荃灣韻濤居一單位襲擊事主PALES Eden Gumba;於2021 年 2 月某日,非法及惡意迫使事主服用洗潔精,意圖使她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於 2021 年 5 月 29 日,威脅事主會使其人身及財產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被告另被指於 2021年 2 月 24 至 28 日期間、2021 年 5 月 25 日及 29 日,襲擊事主,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WKCC258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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