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表示不便透露新住處以及由誰提供,形容是「一個不會容易與市民接觸的地方」。……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前年10月在港的洗黑錢罪刑滿出獄,表明願意赴台投案,惟出獄後一直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協助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日證實陳同佳經已於6月份經警方評估後離開安全屋。

管浩鳴表示不便透露新住處以及由誰提供,形容是「一個不會容易與市民接觸的地方」。他並指陳同佳仍然在港,赴台意願不變。被問及赴台進度時,管稱:「沒有新消息,要等台灣通知」。 

警方過去曾表示,因應個別情況,為人身安全或福祉受到威脅的人士提供保護及其他協助。眾新聞向警方查詢是否有甚麼威脅已解除,才讓陳同佳離開安全屋,以及現時是否仍有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護。警方回覆稱:「警方會因應事件性質及背景,或相關人士所受潛在威脅,按風險程度提供不同保護。為確保行動的保安及機密性,相關安排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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