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裁判官朱文瀚指,片段顯示被告將自己的鈔票與他人鈔票合為一疊,強調被告承認有充足機會通知銀行及警方,不信作為推動滬港發……

上海市政協委員李可莊順手牽羊,在櫃員機偷取他人遺下的2,100元現金,案件今午在東區法院裁決。暫委裁判官朱文瀚指,片段顯示被告將自己的鈔票與他人鈔票合為一疊,而被告也承認有充足機會通知銀行及警方,他不信作為推動滬港發展的政協會酗酒善忘,斥被告不可信不可靠,裁定盜竊罪成,判罰款8000元,同時須向事主交還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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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將自己跟事主的鈔票混合為一

被告李可莊(51歲)報稱公司董事,被控於去年6月11日,在中環雲咸街南華大廈地下中國銀行櫃員機,偷竊屬於黃澤明的2100港元現金。辯方大律師清洪今求情時指,希望法庭接納李過往有良好背景,強調留有案底及罰款已是最好的刑罰,懇請法庭輕判。

暫委裁判官朱文瀚裁決指,根據櫃員機的閉路電視片段,李插卡前已發現事主遺下金錢,其後他提取自己的鈔票後,便將事主的鈔票與自己的錢合二為一,因此即使被告曾兩度向事主離開的方向回頭,也未有為控方案情添上疑點。

指被告不可信不可靠

朱官批評,李作供時態度迴避,沒關注事件的細節,認為他是不可信不可靠的證人。李曾向為他撰寫報告的精神科醫生何美儀表示,當日銀行經已關門,他無法交還款項。然而,李早前卻在盤問下同意,銀行當時仍未關門,只是他未有為意。朱官指出兩個版本明顯有矛盾。

李早前亦在盤問下承認,他知道銀行有24小時熱線,解釋當時可能有事在身,最後忘記致電,又稱不知如何處理這筆款項。朱官今指,這亦與李堅稱一心希望交還款項的說法有矛盾,強調如今人人有手機,李可將事件交給私人助理處理。

若經常酒後失憶不可能對工作沒影響

對於李辯稱酒後失憶,朱官指出李作為一間年賺千萬公司的董事,同時身兼多項公共要職,主力推動滬港經濟發展,質疑他經常酒後失憶,不可能對工作沒有影響。

朱官亦不接納辯方精神科報告的結論,強調報告顯示李在武肺疫情後已減少喝酒,亦未有診斷出李酗酒成癮,或任何其他精神問題。朱官又指,李也未有向醫生如實透露事件的真相,省去銀行仍未關門、他將錢合成一疊等細節。

案件早前審訊時,辯方質疑警員沒作警誡,並威逼利誘被告招認,反對將證供呈堂。朱官當時裁定,不接納招認口供呈堂,指涉案警員6734何思成(譯音)有15年出勤經驗,在被告家中有充足時間記錄,卻未有在記事冊記錄招認,犯下不能接受的錯誤。

據了解,案件尚在提堂階段時,李開審曾撰信律政司,表示希望撤控以守行為方式了事,最終無功而回。

案情編號:ESCC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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