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愛馬鞍山中學一名中六生涉於前年11月,將用錫紙包裝的TATP炸藥粉末帶回學校,早前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無牌管有彈藥等三罪……

明愛馬鞍山中學一名中六生於前年11月,將用錫紙包裝的TATP炸藥粉末帶回學校,今(1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郭啟安不接受被告辯稱做實驗自學,但考慮沒證據顯示物品用來破壞社會安寧,不排除被告只是「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守法意識薄弱犯案」,加上被告因本案先後已遭還柙約4個月,算是被額外懲罰,平衡更生及阻嚇性考量後,判被告入勞教中心。郭官同時寄語被告要在勞教中心「乖乖地,好好反省」,盡早完成刑期見母親,趕及明年到台灣升學。被告聽畢判刑後望向親友微微點頭,席上有人散庭後向被告高呼:「醒目啲呀,照顧自己!」

眾新聞製圖

案發時就讀中六的被告黎文光(20歲),早前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無牌管有彈藥等三罪罪成,他被控於2019年11月27日,在馬鞍山管有用錫紙包載、4粒豌豆大小的TATP粉末、八分一粒豌豆大小的TATP粉末,及一發空包彈。案情指,被告前年將涉案TATP炸藥粉末帶回學校並告知其化學老師,校方其後報警,被告與另一名中四學生被捕。該中四生早前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不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出生於單親家庭,母親為顧生計疏於監管他,他自小成績及操行不佳。前年被告經常參與反修例運動,但從未使用暴力或參與違法集會,某次遊行後一名黑衣人轉交涉案TATP粉末,並指「燒咗就會爆」,被告因出於好奇、想請教老師,才將粉末帶回校。辯方又表示被告已感後悔,並對連累同案中四生被告有歉意,承諾不會再犯事。

辯方另提到,其文憑試成績強差人意,但仍獲台灣院校取錄;雖然他因本案未能如期在本學年升讀,校方已同意讓被告明年就讀相同學科,望法庭輕判,讓被告有機會繼續完成學業。

被告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先後還柙4個月算額外懲罰

郭官判刑指出,本案控罪非常嚴重,唯被告是在校園而非示威現場被捕,沒證據顯示涉案物品用以破壞社會安寧,否則即使年輕亦須重判。法庭雖不接受被告辯稱做實驗自學,但不能排除他只是「年少輕狂,不知天高地厚,守法意識薄弱犯案」,加上被告因本案先後遭還柙4個月,相等於約半年監禁刑期,對被告已非小教訓和受額外懲罰,對其他年青人亦有足夠阻嚇性。

郭官早前曾擔心被告患抑鬱症、體重輕至41.6公斤,或不適合勞教中心的高強度體能訓練,惟辯方今呈上懲教署的最新報告,認為被告的身體及精神狀況適合入住勞教中心。郭官平衡被告更生及判刑阻嚇性後,接納報告意見。

郭官最後寄語被告,勞教中心刑期長短取決於其表現,希望他「乖乖地,好好反省,唔好再做愚蠢行為」,盡早獲釋後見母親,並趕及明年到台灣升學。被告聽畢判刑後亦望向親友微微點頭。

【案件編號:DCCC343/2020】


觀看原文: 按此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