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清盤】高院認同政府呈請有理據委任兩臨時清盤人 律政司:要保障公司利益
財政司司長上月引用《公司條例》申請將壹傳媒有限公司清盤,高院今開庭處理,委任兩名臨時清盤人。政府庭上陳詞指,壹傳媒被評估為實際上資不抵債,企業管理亦值得關注,例如公佈財務狀況時未有透露向黎智英償還大筆借債,涉嫌損害投資者和公眾的利益。壹傳媒現時沒有董事和員工在職,政府強調要有人代表集團,保障公司最佳利益。法官陳靜芬認為清盤呈請有良好理據,委任臨時清盤人有助調查壹傳媒的管理失當和有問題交易。
員工本月已悉數離職 集團上下全無董事
壹傳媒今沒有派代表應訊。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透露壹傳媒最新情況,香港員工已於本月7日全數結束工作,而近月擔任集團59間附屬公司董事的兩名居於美國人士,已經宣告辭任,整個集團都沒有董事。
余若海引述財務估算,壹傳媒帳面赤字為2.47億元,實際上資不抵債,當中計算了集團不再營運後,其6.58億元版權相關的無形資產價值勢必下跌。除了財務狀況,政府認為壹傳媒的企業管理亦有問題。余若海指董事局特別優待黎智英,包括提早償還黎借出的貸款,並容許黎的私人公司使用集團用地。
壹傳媒在香港銀行現有7千萬存款
政府審查壹傳媒管理情況,認為集團公告涉嫌欠缺披露重要資料。今年5月26日,壹傳媒因應國安處凍結黎智英資產發表公告,稱集團截至3月底持有5.2億資金,可供18個月營運。余若海指公告發出後,壹傳媒股份交易量和股價提升,然而公告沒有披露集團於4月1日向黎提早償還1.5億元貸款,資金大幅減少。財政司司長認為事關重大,關注股東和公眾利益受損。
余若海表示,現時壹傳媒在香港銀行有7千萬存款,委任臨時清盤人能為集團保存資產。余指集團早前有不尋常的內部轉帳,值得關注,同時公司正面臨科技園就地契問題索償,如果沒有人代表公司抗辯,便會自動放棄工業邨物業權益,此為集團主要資產。
余數次提到,需要有人判斷和保障公司的最佳利益。例如財政司司長和證監會調查集團時,要有人代表公司交涉應付,保護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余又指,集團四名董事上月初總辭時,表明希望公司有序地清盤,而大股東黎智英曾入稟法庭尋求行使投票權將公司清盤,同樣表達了清盤意願。
欠缺披露向黎智英還款 官認同嚴重
法官認同清盤呈請有良好理據,壹傳媒表面上資不抵債,管理層處於真空狀態,由法庭監管進行清盤,妥當處理資產和出售台灣業務,符合公眾、股東和債權人利益。法官指,監管機構將繼續調查壹傳媒的有問題交易,尤其是董事會未有披露向黎智英還款1.5億一事,特別明顯而嚴重,而臨時清盤人可代表公司處理調查。
法官表示,由清盤人調查公司管理上的失誤,協助監管當局對行為失當人士採取行動,同樣符合公眾利益,使公眾信任財政司司長會盡力保障市場公平開放,提升企業管治水平以加強國際信心。兩名臨時清盤人為顧智心 (Koo Chi Sum)和徐子超(Clifford Tsui) ,均任職於安永企業財務服務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CW3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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