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女教師被控攻擊性武器 解釋鐳射筆用來觀星眼罩供母避催淚彈
一名幼稚園女教師被指在前年8月在深水埗管有兩支鐳射筆,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鄭念慈裁定女教師表證成立,女教師出庭自辯,她稱當晚原本相約友人行夜山觀賞英仙座流星雨,涉案鐳射筆是觀星之用。當日她在友人家中尚未出發,就收到獨居於深水埗的母親來電,指警方施放的催淚氣體攻鼻難受、眼水流不停,故友人在家中執拾一堆消毒用品給她趕去為母親洗眼,途中卻被警方拘捕。
被告最近亦走得最慢
被告劉潔儀(23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指她於 2019 年 8 月 11 日於深水埗基隆街近南昌街管有兩支鐳射筆。同意案情指,被告背包被搜出眼罩、口罩、生理鹽水等物件。兩支鐳射筆分別可發出紅光及綠光,檢驗後均為3B級別。當日下午在深水埗警署附近有示威者聚集,警方於下午5時半施放催淚彈驅散。
控方唯一證人、拘捕被告的警員16147 蔡林傑供稱,當日他接報指有人堵路,他在南昌街及鴨寮街交界下車時,見到一群為數50至100人的示威者眾集,他一下車就表明身份指「警察,咪郁」,隨即向該方向掃蕩及採取拘捕行動。當時他留意到被告從人群中走出,跑向基隆街,因被告當時最接近他,「可是說是走得最慢那個」,於是跟隨她入基隆街,截停及拘捕她。他指被告一直向前,感覺她想逃走。
鄭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自辯。劉供稱任職幼稚園教師已3年,父母離異,她與兄姐及父親同住,母親則獨居於深水埗欽洲街一大廈的劏房,母親家的窗正對著深水埗警署,而她不時會探望對方。
自辯並呈IG帖文證喜愛行山觀星
她又供稱,自2014年開始行山,並由2016起學習觀星,平時會在社交媒體IG分享生活點滴。辯方呈上她IG的帖文擷圖,自2014年起均有不少她行山觀星「打咭」的相片,包括在西貢浪茄觀星、參與有導師教導觀星的露營活動等等。劉的IG起碼有9次有關觀星的帖文。
她稱,有觀星導師曾教導她如何使用觀星筆,「老師教我哋搵咗個星星先,我哋再用指星筆指住,睇下啱定唔啱」,而涉案的兩支鐳射筆正是她平時觀星會使用的指星筆。
不同天氣用不同顏色的指星筆
劉又引述導師亦有教導,使用甚麼顏色的指星筆視乎天氣狀況,因紅色比綠色弱,如較好天氣會用紅色指星筆、減低光害;綠色則可以指得較遠。
她稱,案發當日原相約一名姓何女友人一起到馬鞍山昂坪行夜山,並觀賞英仙座流星雨。當日下午她先到女友人的家中,擬於傍晚一起出發。但自4時開始,母親多次致電指她家樓下很多人聚集,又聽到警方用大聲公呼籲附近居民關緊門窗,因警方準備放催淚彈。
母親多次致電稱警放催淚彈刺鼻流眼水
不久母親再次致電來,稱即使已關好門窗仍聞到刺鼻的味道,「佢話好唔舒服,眼不斷流眼水。媽媽話想我過去搵佢,帶佢走或者幫佢洗眼。」
被告稱,當時女友人在家中找來一堆消毒用品給她帶去為母親急救,被告本身已考獲急救牌照。
她乘港鐵到達深水埗後,發現前往母親家途中附近很多人、很混亂,故她取道另一條路先行往南昌街,再往荔枝角道方向行,但有一班人突然跑來並大叫「走呀!好危險」。她當時不知發生何事,於是跟著一起跑,隨後突然有人撲低她。
被告解釋,警方搜獲的多個手套及消毒用品是友人塞入她的背包,數個口罩及眼罩則是打算給母親使用。而當日她穿黑衫黑褲,是她的行山裝,她呈上IG照片,顯示她於2019年4月26 日的帖文中,相片顯示她穿上同一件黑衫及同一款式背包行山「打咭」。而涉案兩支鐳射筆,她沒有打算使用或供人用來傷人。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238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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