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三名特別報告員8月中致函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嚴重關注國安法影響及港府撤銷教師資格及改革通識課等措施,認……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三名特別報告員8月中致函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嚴重關注國安法影響、港府撤銷教師資格及改革通識課等措施,認為有損受教育權、言論及表達自由與學術自由,重申要求中國政府撤回或修改國安法。信件按機制在本周對外公開,但中方暫時未有正式回應。

聯合國專家在信中特別提及,本港學制中擁抱中國人身分(Chinese identity)及隱含要支持中央政府的要求,可能影響學生在個人信念、意識形態及個人意見方面的發展,同時也關注中學學制「政治化」。教育局回覆眾新聞查詢,重申國安法針對極少數違法及刑事的行為和活動,並指《基本法》訂明居民有學術及創作自由、院校學術自由保障「仍然全面生效」。

學童在十一國慶手持國旗及區旗。資料圖片

今次是自2019年以來,聯合國專家第9次根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程序致函中國,關注香港的人權狀況,最近一次是本周二(12日)四名聯合國特別報告員發聲明關注支聯會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及煽惑六四非法集結,要求立即廢除國安法。聯合國超過50名專家去年中亦史無前例聯署,要求設立措施監察中國人權,包括考慮設立聯合國秘書長特使等機制監察香港、新疆及西藏的情況。

教育局回覆 學術及創作自由「仍然全面生效」

就聯合國的關注,教育局回覆查詢時,重申國安法針對極少數違法及刑事的行為和活動,《基本法》訂明居民有學術及創作自由、院校學術自由保障「仍然全面生效」。政府稱,院校並非法外之地,所有師生均須遵守法例,包括國安法,同時校園管理及人事管理屬院校自主範疇,院校會基於院校自主原則按既定機制處理。

教育局發言人又重申,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亦是應有之責,相關資料也上載或向立法會報告,做法具透明度,在世界不同國家及地區皆有推行國家安全教育。

至於取消教師資格,當局稱,完全不能接受教師向學生灌輸歪曲及偏頗的觀念或與某地區或國家憲制地位不符的概念,以及作出危害學生、損害他們成長的行為。

中國有份簽署公約 教育應加強對人權的尊重

今次致函中國的包括三名特別報告員,分別是受教育特別報告員Koumbou Boly Barry、保護言論自由權特別報告員Irene Khan,及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權特別報告員Clement Nyaletsossi Voule。

他們在8月13日發出的信件中表示,收到多個關於國安法去年6月30日實施後,言論自由、教育及學術自由被侵蝕的資訊,以及國安法下記者及老師的自我審查,要求中方回應。他們在信中也關注到國安法下導致傳媒自我審查,不能公開辯論批判思想及意見,產生寒蟬效應。具體例子包括: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被解僱、老師因課堂播放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片段被吊銷教師資格、中大學生因畢業禮在校內遊行被捕、修改通識科課程、在中學課程加入國安內容,以及外地大學因國安法容許學生匿名提交功課等。

他們在信中提醒,根據中國有份簽署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教育應「加強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而受教育本身是人權,也是實踐其他人權重要渠道,只能在師生享受學術自由環境下才能享有此權利。而學術自由則確保包括老師在內的所有人,可以免於恐懼地自由表達。

他們在信中要求中國政府交代國安法實施下的多個影響,包括怎樣保障學術自由、特首林鄭月娥作為大學校長及國安委主席怎樣保障院校自主、國安處去年11月在中大校園拘捕示威學生的資料及原因、修改通識科課程及課本的原因、國安法怎樣確保學生、學者及傳媒等行使言論、表達、結社及和平集會的自由,以及免受威脅與起訴。

除了要求中方撤回國安法,他們同時要求中方採取一切必須的臨時措施,停止及防止侵犯人權,並要求涉嫌侵犯人權者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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