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死因研訊】沒要求行動組支援 助理消防區長指死者請纓入火場 強調「 個火唔會等我哋」
【研訊第29天】
2016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第一座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死因研訊今續。煙火特遣隊(CFS)主管直言,不知道當日死者張耀升及其拍檔使用俗稱「黑機」的舊款對講機,「如果我知道佢哋用黑機,我根本唔會派佢哋入火場,因為同我哋(使用新款機的CFS)溝通唔到」。被問到為何不要求行動組支援控制火勢,他指因溝通需時,張自動請纓可入火場揸喉,他強調「個火唔會等我哋」。
CFS主管、時任助理消防區長余家銳昨供稱,2016年6月21日、即起火當日,坍塌拯救專隊(USAR)與CFS長官決定組成聯合隊伍,分別滅火及爆破。火勢受控後,余認為需繼續派員揸喉,惟CFS隊員已筋疲力盡,此時隸屬USAR的死者張耀升及拍檔尹建偉自動請纓入火場揸喉。
證人:消防員入火場唔需要人陪同
在家屬的代表大狀曾藹琪查問下,余今日指聯合隊伍策略只是「試吓得唔得」,雖然CFS隊員較清楚煙火特性,可監察救火情況,但兩隊之間沒有主客之分,USAR不需要CFS「帶領」入火場,強調「消防員入火場唔需要人陪同」、「唔需要每隊(USAR)都搵人睇住」。
曾大狀質疑,張、尹當日是首次進入火場,或不清楚火勢危險性。余指,所有消防員都應有入火場的準備,而USAR長官事先已解釋火場間隔,加上兩人的任務只是直入主巷揸喉,相信「每個消防員都應該做到」。
不知處長指派USAR負責外牆爆破
惟余表示,不知道時任消防處處長黎文軒調動USAR去現場是為了協助爆破外牆,僅記得該隊長官曾表明來「幫手做爆破」,且從沒表示可派員入場救火。
余自言事發前已認識張、尹,因經常見兩人做運動及體能訓練,故認為兩人「好fit」。惟他表示,不知尹及USAR已至少6年沒入過火場。他指所有消防員均會接受滅火訓練,故他「唔認為一個同事有幾多年冇入火場,係佢入唔入到火場嘅先決條件」。
不知死者和拍檔用舊款對講機
余又坦言,不知當日有人使用俗稱「黑機」的舊款對講機,故也不知張、尹攜帶「黑機」入火場,強調「如果我知道佢哋用黑機,我根本唔會派佢哋入火場」。根據早前證供,當日CFS隊員使用俗稱「紅機」的新款對講機,不能與攜「黑機」的USAR通訊。
曾大狀指出,余當日派張、尹入火場,決定性因素是兩人自動請纓,余並沒考慮火場形勢、各隊共識及上級指示,也沒任何方案確保兩人的安危。余全部不同意。
署理助理消防區長羅嘉欣則供稱,當日下午她帶同約20名煙帽隊隊員,按上級指示在2號梯散煙通風,並一度嘗試爆破火場內窗戶,但不成功,其間沒救過火。
通訊組要求增援搜救的語氣並不確定
至晚上7時許,羅回到地面處理接更工作時,隸屬通訊支援組的高級消防隊長張志剛趕抵,並表示「好似有人唔見咗」,要求人手增援。羅遂立即跑回2號梯,向上級求證及請示,然後親自帶同袍協助搜救。
研訊主任質疑,為何羅不用對講機或手機請示上級?她解釋稱,因當時張的語氣不太確定,加上「冇相關資訊睇到行咗mayday(緊急救援程序)」,故她決定親身求證。她強調,當時僅花了不足1分鐘便去到2號梯,但同意使用通訊設備更有效。
案件編號:CCDI333-3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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